53地质预测预报及水害预测预报制度54探放水管理制度55回采率管理制度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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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第一节生产技术管理规定
1、矿总工程师是矿井技术工作的总负责人,对矿井的技术工作负全面责任,直接对矿长负责。2、矿副总工程师在总工程师的领导下开展技术管理工作,负责分管范围内的技术工作,并行使相应的职权,对总工程师负责。3、生产科是矿井采掘生产、井巷施工业务主管部门,地测科是地测防治水业务主管部门。4、机电科是矿井机电设备管理、供电业务主管部门5、运输区是矿井运输业务主管部门。6、各区队技术员对本单位的技术工作负责。(一)规程、技术措施的编写、批复、修改、贯彻。(二)给本队工人学习规程、技术措施,协助队长指导生产。(三)质量标准化的内业工作。(四)矿压观测、顶板离层、锚杆拉拔的设计、观测、记录。7、地测科负责煤炭资源管理:(一)储量注销、报损、地损与储量的核实。(二)各类地质说明书的编制。(三)回采率计划指标的确定及实际分析、控制。(四)“三量”的统计、分析,提出提高回采率的措施。(五)岩层移动观测及资料总结与永久煤柱尺寸的审报,矿井“三量”、储量和回采率的定期分析。(六)矿井测量、进尺验收、中心、腰线的设、贯通计算。8、生产科负责矿井采掘设计管理:(一)新采区、水平阶段与工作面整体设计。(二)设计呈报、审批、变更、修改、批准等。9、生产科负责工程质量及施工过程管理:(一)以提高工程质量为目的专题会议、日常抽查、典型质量事故的分析与通报,工程质量月度验收及竣工验收。(二)新开工工程的开工验收及通知单下发。10、生产科负责生产接续管理:(一)生产布局与生产接续方案的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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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二)月度、季度、年度、三年、五年接续计划编制及更新。(三)保证矿井合理采掘比例。11、生产科负责规程、措施管理:(一)各类工程的作业规程、施工组织措施、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审批与监督执行。(二)开采方法的选择与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试验方案的确定与监督执行。(三)煤炭生产工艺改进方案。12、生产科负责科技管理:(一)积极探索、调研、引进,推广新的先进技术。(二)组织科技成果的鉴定、申报。13、安监处负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