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学籍管理制度
为了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和班级学生容量,稳步提高教育教学成绩,严格学籍管理手续,是学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所以,特制定如下制度:一、严格学籍管理:凡在校学生,一律建籍注册,由专人负责,学生档案装订成册,摆放整齐,设立专柜,统一管理。学生入、转、休、复学和借读手续要齐全,符合规定。二、档案的填写:学生入学后,学校应及时办理学生的注册手续,及时建立学籍,按照规定编写学籍号,规范填写,盖全公章,不任意涂改或变更。小学六年学习过程中,姓名不可更改。三、转学的办理:(一)学生的转入。1、转入条件:家庭搬迁至我校学区的学龄儿童可转入我校就读或借读。2、相关手续:(1)、户籍在本镇的学生。①其他学校转入我校的,必须经过镇教育办同意。③在外打工的或其他情况转回的,要填写转入说明表。(2)、户籍不在本镇的学生(借读)。①原学校开具的转学证。②户口簿原件复印件。③要填写借读生名册。
f(二)、学生的转出。1、转出条件。家庭搬迁到其他地区或学区,迁入地学校已同意接收的学生。2、相关手续。(1)、转学证明。(2)、转学回执。四、休学、复学的办理:1学生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需连续请假一个月以上时应办理休学手续。程序:家长申请(同时提供医院诊断证明、病历),由班主任签字后,报校长室批准,由档案室办理登记手续并发给休学证明。2休学期满仍不能复学者,应在期满前半个月办理延期休学。复学:休学一年期满,学生复学,要开具健康证明,向学校提出复学申请,如休学期限满,不能上学,经学校核实同意后可以再次办理休学申请手续。1学生休学期满能继续学习者应在休学期满前半个月内提出申请病休应持医院证明经学校批准后方可复学。2复学时,按实际程度编班,必要时进行考查。五、退学:1在校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由家长书面申请学校审查同意可以退学。经县教体局批准方可执行。⑴学生患病休学一年以上仍不能坚持学生者。
f⑵学生智力低下,丧失学习能力,有医院证明者。2在校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按自动退学论处,由学校除名,校内公布,并通知家长并上报县教体局教育科。⑴学生连续旷课一周以上或一学年内累计半个月,在此期间多次与家长联系无效者。⑵学生休学期满,没有复学又不办理复学手续者。六、按规定及时整理、保存学籍表册。小学毕业班学生学籍,毕业后交档案室存档。七、凡有病不能到校需长期请假的学生,需办理请假手续,否则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