况,特别是本地网和接入资源,鉴于中国电信管制政策,非法人公司项目合作制、租赁融资和类似BOT形式的合作正被尝试,合作对象主要是具有网络资源的或者拥有较大客户资源的或者拥有大量资金的投资者。特别是“转售的基础电信业务”不再列入《电信业务分类目录》中关于“基础电信业务”的规定后,这种情况有增大趋势。二、间接方式所谓间接切入方式是指投资者通过股市、证券、租赁市场对中国电信业进行投资,这种方式以获取资本性收益为目的,不介入公司管理决策事项。但也存在租赁融资方式,旨在通过租赁融资方式尽快地、较规模地切入电信市场,租赁费在国家政策和电信管制政策允许的情况下将转变为对公司的股权或股份。(一)股市当前,中国四大运营商都已经在国外上市融资,并有力推进中国电信发展,极大地提升了这些公司运营能力和运营水平。例如,英国最大的移动电话运营商Vodafo
e与中国移动(香港)有限公司签订战略协议,协议内容包括管理合作、专业技术分享、联合研究开发,希望中国移动成为它在中国的唯一合作者,持有的股票份额增加。(二)租赁关于通信设施服务业务,《电信业务分类目录》规定了国际通信设施服务业务和国内通信设施服务业务,其中国际通信设施服务为第一类基础电信业务的固定通信业务项下的第五种业务,国内通信设施服务业务属于第二类基础电信业务。《许可证管理办法》附件二第八部分第六项规定,只有具有网络元素出租、出售业务许可证的经营者可以经营传输网网络资源的出租、出售业务。经营者不得从无网络元素出租、出售业务许可证的企业或单位购买、租用传输网网络资源。当前,中国对通信设施租赁业务管制是非常严格,通信设施只允许具有国内或国际通信设施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者转租国内或国际通信网络和网络元素,其他形式的转租是被禁止的。但是对通信设备销售阶段的融资租赁没有禁止,因此投资者、通信设备制造商参与的通信设备销售阶段的融资租赁业务可能成为融资租赁的主要形式。该阶段融资租赁的核心是如何与《电信业务分类目录》定义的通信设施服务业务划分开。
f(三)技术投资当前快速发展的中国电信市场需要不断学习和引进新技术、新业务,因而对中国电信市场的技术投资是外资进入中国电信市场的最重要间接方式,从电信业务运营转向电信业务运营网络技术、辅助支撑技术、设备制造技术等领域,从产业链的上游环节进入中国电信业。(文章来源:《3G中国:信息产业法律环境与风险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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