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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35(八)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印发《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的通知36(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关于办理国家出资企业中职务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36(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国有资本控股、参股的股份有限公司中从事管理工作的人员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本公司财物如何定罪问题的批复37(十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贪污、职务侵占案件如何认定共同犯罪几个问题的解释(法释38(十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村民小组组长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行为如何定性问题的批复》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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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十三)公安部经侦局关于对非法占有他人股权是否构成职务侵占罪问题的工作意见39(十四)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关于宗教活动场所工作人员能否构成职务侵占或挪用资金犯罪主体的批复39(十五)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关于职务侵占案件管辖权问题的批复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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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一、职务侵占罪的概念
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
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第一款,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另外,根据《刑法》第一百八十三条第一款,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故意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进行虚假理赔,骗取保险金归自己所有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关于职务侵占罪的规定定罪处罚。
职务侵占罪其实是从贪污罪分化而来,与贪污罪相比,刑法设置职务侵占犯罪的主要的目的是为保护非国有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如民营企业、外商独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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