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熟市康欣农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贷款业务操作规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本公司贷款业务的规范化、制度化运作,有效地防范和控制贷款风险,促进公司能够得到较好的发展,特制定本操作规程。第二条贷款业务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二章贷款业务申请第三条企业或自然人申请贷款,须填写由本公司提供的《贷款申请书》,同时应提供下列资料,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做出承诺和负责。1、法人营业执照(年检)及法人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2、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及简历。3、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4、法人代表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5、注册资本验资报告。6、贷款卡(含密码)。7、公司章程及公司合同。8、借款申请书及申请借款同意提供担保物的董事会决议。9、当期财务会计报表及近三年的财务会计报表和经符合法定要求的中介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财务会计报表主要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10、与借款用途有关的资料,如购销协议、合作协议等。11、公司简介(主营业务、本年收支预测、贷款项目情况及所需资金说明)。12、担保物有关资料:房地产权证、固定资产清单、无形资产清单等。13、已向其他抵(质)押权利人设定抵(质)押的资料。14、应收应付帐款清单、存货清单。15、近三年的纳税情况。16、税务登记证。如果企业(或自然人)提供担保人的担保,担保人也必须提供相关资料,原则上参照上述资料必须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的亲笔签名。
f第三章贷款业务受理第四条公司业务部负责贷款管理,首先应审核是否符合以下受理条件:1、具备法人资格并已通过年检。2、依法经营、经营范围符合国家政策。3、具有偿还借款的能力,并能提供担保措施。4、申请贷款企业资产负债率原则上不超过70。第五条由业务部负责核实客户提交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审查受理条件,提出受理意见。对符合贷款条件的项目正式受理,建立客户档案及档案编号,登记《贷款项目受理登记表》、《贷款申请人材料清单》、《担保人材料清单》等,作为《贷款申请书》的附件。
第四章贷款业务初审第六条业务部根据业务量,项目特点和人员的实际情况,确定贷款项目和业务经办人员(即贷款第一责任人),重点贷款应有2人以上人员共同办理。第七条对申请贷款企业提供的资料、信息应进行搜集、整理和审核,审核的主要方面包括:1、按“受理要求提供清单”所提供的资料是否齐全、有效、要求提供的文件是否在有效期内,应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