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政法经费保障4个方面,提出了60项改革任务。
材料2:从2009年4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意沟通工作的意见》,到5月开通民意沟通电子邮箱、法官违法违纪举报中心网站,再到12月发布《关于司法公开的六项规定》和《关于人民法院接受新闻媒体舆论监督的若干规定》,2009年,最高人民法院在司法公开上的一系列举措,进一步扩大了司法公开范围,拓宽了司法公开渠道。
材料3:全国已有328个中级法院、2308个市县区人民法院建立立案大厅,分别达到812%和742%。2009年3月中央政法机关会同财政部、民政部等有关部门发布了《关于开展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的若干意见》。这一体制迅速在全国范围内启动,大部分省(区、市)出台了实施意见。材料4:改革和完善未成年人犯罪的司法体制,依法加强对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保护;改革监狱体制,完善刑罚执行体制,监狱经费全额保障和监企分开、收支分开,严格办理减刑、假释程序和标准,减少了刑罚执行环节发生的腐败现象,保障服刑人员的合法权益;改革司法鉴定体制,建立统一的司法鉴定管理体制,为进一步促进公正司法提供体制保障。材料5:全国已有约1/3的基层法院1074个基层法院实行“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人民陪审员
f参加案件审理;全国3137个检察院选任的人民监督员监督案件近3万件,对检察人员在办案中有徇私舞弊、贪赃枉法、刑讯逼供等违法违纪情况提出监督意见783件。
答:5、陪审制度是审判机关吸收法官以外的社会公众代表参与案件审判的制度。审判机关吸收非职业法官参加审判的陪审制度,其传统功能和意义在于:一、为社会分享审判权力提供途径,并因此使公众对司法的监督作用得以充分发挥;二、在审判组织中产生内在的制约与配合效果,陪审员作为公众中的一员直接参与法律的执行,从理念上讲代表公众的意志,在诉讼中不仅考虑法律上的明文规定,而且比法官更注意当时社会的一般行为和道德标准,弥补法条的不足。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一审民事案件和刑事案件,是我国《民事诉讼法》和《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审判组织制度之一。在以往的审判实践中,尤其是人民法院进行审判方式改革以来,基层人民法院执行人民陪审员制度存在形式化、被忽略甚至缺失的问题。①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案件日益减少。具有新的现实意义。1、为社会深层次和全方位地了解法院展开视窗。人民陪审员来自民间,通过人民陪审员参与审判活动,建立人民群众了解法院的直接通道,提高了解层次:包括审判机关的性质和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