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集团特色的瓦斯综合治理科学体系和长效机制。实施步骤:实施步骤:1第一阶段:完善系统。到2012年底,保护层开采面积、区域治理岩巷工程量、钻孔工程量、瓦斯抽采量、矿井瓦斯抽采率等达到瓦斯综合治理目标要求;瓦斯超限次数与上年相比下降60;杜绝煤与瓦斯突出事故;瓦斯利用量达到抽采量的30以上;通风、瓦斯抽采、监测监控等系统符合安全生产要求;人员机构、规章制度、管理体系、技术体系健全;全员瓦斯防治意识增强。2第二阶段:初见成效。保护层开采面积、区域治理岩巷工程量、钻孔工程量、瓦斯抽采量、矿井瓦斯抽采率等达到瓦斯综合治理目标要求;到2013年底,达标煤量达到矿
f井核定生产能力的11倍;消灭瓦斯超限事故;瓦斯利用量达到抽采量的50以上,瓦斯治理技术、装备全面达到国家和行业一流标准。各煤业公司至少建成一个瓦斯综合治理示范矿井。3第三阶段:良性循环。保护层开采面积、区域治理岩巷工程量、钻孔工程量、瓦斯抽采量、矿井瓦斯抽采率等满足瓦斯综合治理目标要求;到2014年底,达标煤量达到矿井核定生产能力的16倍以上;瓦斯利用量达到抽采量的60以上;系统配套、四量平衡(开拓煤量、准备煤量、抽采达标煤量、回采煤量)、效率提升、良性循环;形成具有河南煤业化工集团特色的瓦斯综合治理科学体系和长效机制。第六条煤业公司、矿井必须编制区域瓦斯治理三年规
划和年度实施计划。矿井区域瓦斯治理三年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由各煤业公司评审后,报集团公司组织审定,统一行文下发。区域瓦斯治理规划一经确定,各煤业公司、矿井不得随意更改,如有特殊情况,需煤业公司呈文上报集团公司批准。第七条各煤业公司、矿井要按区域瓦斯治理三年规划
目标将年度规划分解为季、月,并纳入矿井生产经营计划,实行统一管理,统一下达、统一实施、统一考核。矿井每月必须对抽采达标煤量进行评价,并依据达标煤量安排生产计划。煤业公司、矿井必须按集团公司下达的抽采达标煤量目标安排产量,抽采达标煤量不能达到目标要求的矿井必须
f调整生产组织,以抽定产。瓦斯治理能力是矿井生产能力核定的基础,煤业公司和高突矿井必须根据矿井的瓦斯治理能力重新核定生产能力。第四章第八条责任体系
为了确保瓦斯综合治理目标的实现,集团公司
成立瓦斯综合治理领导小组。组长:董事长
副组长:总经理、总工程师成员:分管安全、生产、工会、财务、供应、组织人
事、宣传、纪检的副总经理级领导和副总工程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