邀请笔者一起吃饭或共同游玩。这跟小G个人情况和中国自身的人情社会的影响是分不开的,但此时笔者也就面临了一个多重关系的困境,是为了保持服务的专业性与小G和其家庭保持适当的距离,还是适应中国的人情社会,为了更顺利的开展服务而和服务对象建立更加亲密的多重关系呢?
24案主利益最大化
案主利益最大化,是指在社会工作服务过程中选择那种对案主造成最小伤害、并使之获得最大福利的行为。在为残疾儿童提供社会工作服务过程中,往往会有家庭、社区或者学校参与,他们对于服务的要求往往有所区别,甚至可能会发生冲突,现在政府购买服务的模式下,如何协调政府、机构、案主三方利益也是我们值得考虑的问题。在多方利益面前,社会工作者如何取舍平衡各方利益?在这个过程中也可能会损害服务对象自身的利益,违反案主利益最大化的原则。
例如,在为小W提供服务时,由于小W自身残疾情况较为严重,自身发展前景较差,而其又有一个年幼的妹妹需要照顾,其母由于自身精力有限,则对小W不太关心,专注照顾妹妹,在这种情况下,我们是应该遵循案主利益最大化劝说其母关心小W还是尊重其母的选择,让其照顾妹妹呢?我们应该考虑的首先是家庭的利益?社会的利益?母亲的利益?妹妹的利益?还是案主自身小W的利益?
3总结和反思
在针对残疾儿童的社会工作服务过程中,我们依然面临着很多的伦理难题,而且面对的服务对象年龄不同、自身残疾程度不同、家庭情不同等这都能引发不同的伦理困境。在这种情况下,社会工作者如何做出选择,则显得更加困难和复杂。
此次研究发现,在针对残疾儿童的社会工作服务中常见的伦理困境包括:保密、案主自决、多重关系和案主利益最大化等。在面对这些伦理困境时,我们要结合不同个案的不同的情况作出选择和分析。但无论如何,在我们面对伦理困境时,我们要首先考虑的都必须是生命健康原则,这不仅包括案主自身的生命健康也包括他人的生命健康,这其中也要尤其注意的是要遵守法律法规,任何理由都不能成为挑战法律的借口;其次我们要综合考虑,结合多方利益,做出平衡,做出最有利于案主利益的选择;关于案主自决,一方面,要将“案主自决”作为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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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的核心价值观,另一方面,要注意“案主自决”不是一个绝对的意义,社会工作者在实践中应该时刻提醒自己把握好“案主自决的度”,综合考量干预方案。
参考文献:
1韩竹“案主自决”伦理困境及其出路J劳动保障世界,2017,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