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标准还提出了(综合性学习)的要求。3.语文课程目标从(知识与能力)、(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三个方面设计。三者相互渗透,融为一体。目标的设计着眼于(语文素养)的整体提高。4.(识字、写字)是阅读和写作的基础,是第一学段的教学重点。在教学过程中要“多认少写”,建议先认先写“字表”中的300个字,逐步发展识字写字能力。5.第一学段要求掌握汉字的(基本笔画)和常用的(偏旁部首),能按笔顺规则写字,注意(间架结构)。6.第一、第二、第三学段,要在每天的语文课中安排10分钟,在教师指导下随堂练习,做到天天练。要在日常书写中增强练字意识,讲究练字效果。7.阅读教学是学生、教师、教科书编者、文本之间对话的过程。8.阅读是学生的个性化行为。教师要珍视学生独特的感受、体验和理解,要善于通过合作学习解决阅读中的问题,但也要防止用集体讨论来代替个人阅读。9.各学段关于朗读的目标中都要求(“有感情地朗读”),朗读要提倡自然,要摒弃矫情做作的腔调。10.第一学段课外阅读总量不少于5万字,第一学段课外阅读总量不少于40万字,第一学段课外阅读总量不少于100万字。11.在写作教学中,应注重培养学生观察、思考、表达和创造的能力。要求学生说真话、实话、心里话,不说假话、空话、套话,并且抵制抄袭行为。12.要重视写作教学与阅读教学、口语交际教学之间的联系,善于将读与写、说与写有机结合,相互促进。要关注作文的书写质量,要使学生把作文的书写也当作练字的过程。13.口语交际是听与说双方的互动过程。教学活动主要应在具体的交际情境中进行,不宜采用大量讲授口语交际原则、要领的方式。14.识字的评价,要考察学生认清字形、读准字音、掌握汉字基本意义的情况,以及在具体语言环境中运用汉字的能力。15.写字的评价,要考察学生对于要求“会写”的字的掌握情况,重视书写的正确、端正、整洁,在此基础上,逐步要求书写流利。16.能用普通话正确、流利、有感情地朗读课文,是朗读评价的总要求。评价“有感情地朗读”,要以对内容的理解与把握为基础,要防止矫情做作。17.要重视学生课外阅读的评价。应根据各学段的要求,通过小组和班级交流、学习成果展示等方式,了解学生的阅读量和阅读面,进而考察其阅读的兴趣、习惯、品位、方法和能力。18.写作的评价,要重视学生的写作兴趣和习惯,鼓励表达真情实感,鼓励有创意的表达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