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了加强公司考勤管理,督促员工养成自觉遵守纪律的好习惯,保证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特制定本考勤制度。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第三条例外:公司员工除下列人员外,均应按规定上下班时间打卡签到:1、因公出差人员。2、因故请假的人员。3、临时事务,事后以文字形式说明事由经主管签字核准,将书面文件交予人事行政部存档、备查(注:必须当天或次日补上书面说明)。
第二章考勤制度第四条工作时间:1、公司规定上下班时间为:上午:08:3011:30下午12:3017:00。2、公司实行单双休制度,具体公休时间以公司排班为准。单休时的延时工作费用已经约定在员工月度工资总额中。第五条打卡制度:1、公司实行上、下班指纹录入打卡制度,全体员工都必须自觉遵守工作时间,员工当月考勤起止日为每月1日至最后一天。次月7号前员工可以到人事部门核对考勤状况。3、每日出勤规定打卡两次,正常打卡时间要求为早0830前(上班前)和晚17:00后(下班后)。4、因公外出不能打卡:因公外出不能打卡应填写《外勤登记表》注明外出日期、事由、外勤起止时间。因公外出需事先申请,如因特殊情况不能事先申请,应在事毕到岗当日完成申请、审批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f5、员工忘记打卡者,但是有主管领导证明其工作的,处罚10元次;否则,按照缺旷工处理。6、因停电、机器故障未打卡的员工,上班前、下班后要及时填写《未打卡补签考勤表》,由直接主管签字证明当日的出勤状况,报人事部门备案,作为考核算依据。未及时补卡的,以忘记打卡处理。未有工作证明的,按旷工处理。7、员工未打卡的,应及时填写《打卡补签考勤表》。8、员工出差,应填写出差申请单,并报总经理批准,送人事部门备案;出差归来2个工作日内到人事部门确认返回日期,恢复正常考勤。9、出差员工应填写《出差申请单》;外出办事或外派其他公司员工,其考勤应填写《外勤登记表》以及《未打卡补签考勤表》确认;外派常驻或出差分公司人员,应按照分公司上班时间上班,并且在分公司打卡考勤,月底由分公司人事或行政文员将考勤记录统一发送派出公人事部门。否则,按旷工处理。10、所有员工上下班均须亲自刷卡或签字登记,任何人不得代替他人或由他人代替打卡(代签字),如有违反,代打卡人(代签字人)和被代打卡人(被代签字人)均给予罚款100元,如再次违反者予以违纪处罚并罚款200元,第三次出现此违纪行为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