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攻击行为
攻击行为又称侵犯行为,是指基于愤怒、敌意、憎恨和不满等情绪,对他人自身或其他目标所采取的破坏性行为,是指在种族或个体受到威胁,或者荣誉尊严和正当权益受到损害时所发生的防御性行为,它对于个体的生物适应和社会适应,以及种族生存与繁衍具有积极意义;第二类是恶意攻击行为,是社会道德行为规范及法律制度所禁戒的侵害性行为,在客观上导致物品的损坏、肉体的伤害和心灵的痛苦,具有一定残忍性和破坏性。
就积极方面说,攻击是儿童成长期发展社会性所不可缺少的。儿童受到干扰,需求和利益受到侵犯时就会发生攻击行为。儿童经过打架而学会区别自己与他人,学会克制、谦让等社会生活所必须的态度。
儿童的攻击行为有三种:自卫性攻击,是儿童对同伴的攻击所做出的自卫方式的反应;非自卫性攻击,是儿童为了达到支配或打扰同伴而表现出来的打架、咆哮等行为;强迫性攻击,无法自控的攻击性行为。
年幼儿童常见侵犯行为,表现为受挫折时出现焦虑不安、暴怒伤人、毁物,特别是对父母蛮横无理。此种行为与单纯的发脾气不同,常常造成对他人的伤害或物品损害。侵犯行为男孩多见,幼儿期和青春期是两个高发年龄段。这类不良行为如在年幼不能克服,成年后会构成严重的社会适应困难、人际关系交往不良或斗殴等不良的行为。
内在需求和外部压力之间的矛盾冲突会导致遭受挫折的个性体现出攻击反应,攻击行为还和生活历程中的直接与简介经验有关,通过阳性强化和模仿习得,并被某种环境因素所激发。
儿童的攻击性行为与家长的教育不当有很大关系。例如,有的家长生怕自己的孩子在外面吃亏,经常教育孩子说:“如果别人打了你,你就狠狠地打他,下次他就不敢打你了。”如果孩子别打而又未还手时,有的家长就骂孩子,当别人上门告状说他孩子在外面打人时,不但不批评自己的孩子,反而还当着孩子的面说我家的孩子是有点调皮,如果人家不先动手打他,他是不会先打人家的。由于家长这种不正当的教育和偏袒,很容易使儿童产生了一种随时可以攻击别人的合理感,特别是在攻击行为中占了“便宜”、得到了“好处”的儿童,更是攻击欲增强,行为加重。
儿童辨别是非的能力差,但模仿性强,许多攻击性行为都是从父母、同伴等周围人那里或从电影、电视中模仿学习而来的。例如,有的家长惯用打骂等粗暴的方式来教育儿童,结果儿童也学着用父母的这种方式来“征服”其他儿童;当儿童看到同伴通过打人、抢夺等方式获得了更多的玩具,他也会用同样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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