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实性存在疑问;3不属于内国司法机关的职权范围;4法律所明文禁止的;5与履行地国家的主权和安全不相容;6行为显然违背被请求国的公共秩序或公共政策;7两国间不存在互惠关系。
39内地香港送达:(1)直接送达(2)向代理人送达(3)向其代表机构送达和向其经授权的业务代办人、分支机构送达;(4)邮寄送达;(5)传真、电子邮件送达;(6)公告送达(7)多种方式同用,最先送达者为准;(8)留置送达(9)推定送达。
40最高人民法院与澳门特别行政区终审法院可以直接相互委托送达和调取证据。
41承认与执行的条件:(1)原判决法院有管辖权;(2)判决已生效;(3)诉讼程序公正;(4)不存在诉讼竞合;(5)不违背执行地国
f的公共秩序;(6)两国有条约或互惠关系。
42涉外仲裁裁决的拒绝承认执行的理由:(1)主体无行为能力;(2)被执行人未适当参与;(3)超范围仲裁;(4)程序有缺陷(5)裁决未生效;(6)争议事项不可仲裁;(7)与公共秩序相抵触。
43澳门特别行政区有权受理认可仲裁裁决申请的法院为中级法院,有权执行的法院为初级法院。
44先决问题的含义及构成要件要件:1、应适用外国法为准据法;2、该问题具有相对的独立性;3、依主要问题准据法和依法院地法适用于该问题的冲突规则,会得出相反结论
45论述《海牙规则》的主要内容1)承运人两项义务;2)规定承运人免责事项;3)承运人责任期限和赔偿限额;4)索赔与诉讼
46专属管辖:异国明文规定本国法院对这类国际民事案件具有独占的和排他性的管辖权。
47论述物之所在地法的适用和例外。
f答:物之所在地法的适用范围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物之
所在地法适用于动产和不动产的区分;(2)物权客体的范围由物
之所在地法决定;(3)物权的种类和内容由物之所在地法决定;
(4)物权的取得、变更和消灭的条件一般由物之所在地法决定;
(5)物权的保护方法受物之所在地法支配。
例外:(1)运输中物品。(2)船舶、航空器等运输工具。(3)外
国法人的财产。(4)与人身关系密切的财产。
48、简述仲裁协议的含义及法律效力答:仲裁协议是双方当事人以契约方式表示愿意将他们之间的争议提交仲裁解决的一种书面协议。是仲裁机构受理双方当事人争议的依据;具有排除法院对有关争议行使管辖权的效力;是当事人放弃诉权;具有相对独立性。
49论述中国关于侵权行之债的法律适用答:侵权行为地原则、当事人共同属人法原则、双重可诉原则、法院地法原则、船旗国法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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