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火灾应急预案
一船舶:1船员发现火灾应立即发出消防警报,就近使用灭火器材进行
灭火。2全体船员听到警报后,应立即到达指定集合地点,并按船舶
《应变部署表》的分工进行灭火。3探火人员应在大副或轮机长的指挥下,迅速探明火源,掌握
燃烧物名称、特性、火烧面积、火势蔓延方向等并迅速报告船长。4如有人在火场受威胁,应立即采取抢救措施。如确定火场无
人应关闭通风口和其它开口,停止通风并切断电源,然后控制火势。5在港外或航行时,应注意减速操纵船舶并使火区处于下风方
向,并按《信号规则》和《内河避碰规则》的要求显示号灯、号型,在港内发生火灾,要立即向公司生产经营部和就近海事部门报告。
6船长应根据具体情况确定灭火方案,并对是否可能引起爆炸作出判断;消防人员应根据船舶《应变部署表》的分工和船长的指示全力扑救。
7如火势严重,当外援帮助救火时,船长应详细介绍火场情况,并予以配合。
8如采用封闭窒息方法灭火后,必须经过相当长时间,并组织足够的消防力量做好各种扑灭再燃的准备,才能逐步打开封闭设施,再根据情况予以通风。二公司
f1应急反应小组应综合分析有关船舶的信息,研究制订扑救方案,报应急反应总指挥审批后迅速作出有关安排,并及时通知船舶及有关部门。
2船舶自力扑救困难需要外力救援时,应急反应小组应立即电告消防部门、港口当局或海事部门,尽力争取救援。
3如火灾施救无效,不得已弃船时,应急反应小组应迅速联系海事部门及有关港口当局,尽力实施人员救援。
4火灾中若有人员伤亡,应急反应小组应作出后续安排,并按有关规定处理。三灭火具体操作方法
1)发出应急警报实施应急反应程序;通知被助泊船舶尽快脱离本船,并做好协助准备
2)按本船消防应急部署组织船员控制火势;3)迅速探明着火部位,查明火情、起火原因及火场周围有无易燃易爆物;4)调整船首向,使着火部位处于下风位置,尽量减低航速和摇摆,避免急剧转向;5)切断通入失火舱室(机舱和泵舱)的油管和电路,关闭水密门窗和不必要的进风口,确认无人后,向失火舱室施放二氧化碳,防止火势蔓延;6)火灾引起溢油,应迅速查明部位,将破损舱的油料驳入其它完好舱室,同时采取控制排油的措施;
f7)如果溢油严重,仅由本船船员组织反应难以获得理想效果,应及时报告生公司请求协助。
8如货油舱里失火,从舱口冒出的是带有噼啪声的蓝红色几乎无烟的火焰,表示油舱含有可燃混合气,很可能引起爆炸,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