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票、收据、印章等放入保险柜,不得随意存放,保险柜内不得存放私人财物。
第四条员工出差返回及零星采购结束后,必须及时到财务处办理报销及还款事宜。
第五条员工借款的归还期限规定如下:(一)出差借款自最后一天的住宿日期或回公司车船票日期算起,在七日内到财务处办理报销及还款手续。(二)零星采购以购货发票日期为准,在七日内到财务处办理报销及还款手续。第六条员工借款的归还实行逐笔结清的办法,已发生借款尚未结清者,一律不准再发生新的借款。具体还款程序如下:(一)借款人将手续齐全的费用报销单据交财务部,由制单员审核并进行会计处理后,经稽核人员审核无误后,有出纳员办理现金付讫手续。(二)借款人还款时,出纳员将现金清点无误与借款单存根核对相符后,开据现金收据作为借款人归还借款的依据。第七条银行存款管理(一)办理结算必须遵守《银行结算办法》规定,不准出租、出借账户,不得签发空头支票;不准套取银行信用,保证银行结算业务的正常进行。
f(二)银行转账结算方式:支票、汇兑、银行本票、银行汇票、商业汇票、委托收款、异地托收承付等七种结算方式。
各项结算方式必须遵守银行结算纪律,要素齐全、内容真实、数字正确,力求标准化、规范化、防止涂改。
(三)公司在银行开设结算账户,未经批准,不得多头开户。(四)需办理预付款业务,必须签订经济合同。(五)财务处负责往来账目核算的会计,应对预付款项了如指掌,及时催促经办人结算往来账目。(六)要加强对银行结算凭证的管理,财务部出纳员负责保管现金支票、转账支票和未使用的空白凭证,建立支票使用登记簿,对作废的支票要在登记簿中注明,并附在登记簿上。支票丢失、被盗,应及时汇报主管领导,并向银行和有关单位办理挂失手续。(七)签发支票要严格按规定办理,不准签发空头支票。(八)建立银行存款日记账,逐笔登记银行存款的收、付结存情况,对于支票结算业务,应在摘要栏注明支票号码、日期,并做到日清月结。(九)每月月底必须与开户银行核对银行存款余额,出现未达账项应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并及时与开户银行核对,保证账账相符。(十)银行印签章必须由两人分管,财务专用章和出纳名章由出纳员保管,法定代表人名章由其授权的财务主管保管,任何个人不得保管支付款项所需的全部印章。使用时掌管印签(章)的两人均要
f审核收付业务及其凭证,审核无误方可在有关凭证上盖章。(十一)财务处对银行结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