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一、货币资金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以及其它货币资金,是流动性最强的一种货币性资产,是可以立即投入流通的交换媒介,可以随时用来购买所需的其它任何形式的资产、支付有关费用、偿还债务,也可以随时存入银行。鉴于现金的强流动性,对其必须加强管理,以规范公司现金收付业务,杜绝公司管理上的漏洞,保证公司经营活动的顺利进行;保证货币资金的安全、收付合理及合法化,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于公司货币资金的日常管理及收入、支出、预算管理。
三、现金管理人员规定(一)现金管理人员只能是出纳或指定的现金管理人员,出纳不得兼稽核、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簿的登记、会计档案的保管、签发收据发票等相应工作。(二)出纳应严格按报销制度支付一切款项,出纳有权拒办一切收支不合理的业务。
三)出纳每天把当天发生的所有单据交会计记账,会计人员需要对出纳编制的《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进行核对确认。
(四)现金日记账、银行日记账必须逐日登记,日清日结,每月终了,应与总帐核对相符,做到帐帐、帐实相符。严禁“白条”抵库。
四、库存现金管理(一)现金的使用范围只限于结算起点(5000元)以下
f的零星支出严禁携带大量现金出差,特殊情况要支付10000元以上需按公司审批流程签批转账。
(二)库存限额以不超过三天的开支额为限,具体数额由出纳向主办银行提出申请,无特殊情况不能超过20000元,支付申请超过库存现金限额时,必须提前两天通知出纳,以便准备;为不影响日常现金开支业务,库存现金限额不足规定限额30时应及时补充。
(三)公司支付现金,可以从本公司库存现金限额中支付或从开户银行提取,不得从本公司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
(四)现金收付必须坚持收有凭、付有据,堵塞由于现金收支不清、手续不全而出现的一切漏洞。
(五)非现金出纳代收现金时,要及时登记“现金收付款项交接簿”办理交接手续,“现金收付款项交接簿”要同现金日记账一起保管归档。
(六)现金收入应当日存入银行,严禁出纳人员将公款携至自己家中存放保管,严禁挪用公款;
(七)现金的保管要有相应的保管措施,保险柜应存放于坚固实用、防潮、防水、通风较好的房间,房间应有铁栏杆、防盗门;
(八)出纳员到银行存取现金,安排专车接送。五、银行存款管理(一)严格执行银行存款支付手续对各种支票和付款凭证必须认真保管用时按顺序编号登记指定专人按银行
f结算办法规定签发。银行印鉴和结算凭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