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州中学分校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评分标准与细则
一、“品行修养”评分细则
评定内容
评定依据
a
b
c
d
社会公益活动
参加班级、学校、社区的活动次数七九年级
积极参加各项活动参加社区活动5次以上
能参加各项活动参加社区活动34次
基本参加各项活动从未参加社参加社区活动12次区活动
个人修养行为表现
平时学习、生活、卫生等行为习惯七九年级
具有良好的行为习惯
操行评定等所获的奖励以及荣誉各
第
学年的操行评定等第
校级3次以上2优秀1良好
遵守校纪校规
班级3次以上3良好
基本遵守校纪校规
3年内有严重违纪现象
3合格
3年内有处分未撤消;出现待合格
A
品行修养等第
B
合成
C
D
2a1b及以上2b1c及以上3c及以上
含有d
领域
评定依据
信息技术
出勤率
技能考查
二、实践探究评分细则
等第
增值指标
出勤率、技能考查这两项测评达到B等,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其信息技术测评结果可评定为A等。(以下各项均需备有相关证书)
1初中阶段参加省中学生信息技术等级证书考试,获良好及以上成绩。2在初中阶段参与区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或由区级教育教研部门认可的区级及以上信息技术方面竞赛或活动
f领域
劳动与技术
领域
综合实践活动
领域相关学习
≥90≥80
2优1良以上2良1及以上
。
3初中阶段参与学校组织的信息技术比赛并获奖(学校每学年最多组织A比赛一次,且每次比赛获奖人数不超过参赛人数的30%)。B4出勤率、技能考查这两项测评未达到B等者,等第上升一个等级。
≥70
3及
C
有不及格(每学
70年允许补考1D
次)
评定依据
等第
增值指标
出勤率≥90≥80≥7070
出勤率
≥90≥80≥7070
作品完成率
劳技成绩
≥90
2优1良以上
≥80
2良1及以上
≥70
3及
70
有不及格
评定依据
作业完成率综合实践成绩
≥90
2优1良以上
≥80
2良1及以上
≥70
3及
70
有不及格
评定依据
ABCD等第
ABCD等第
出勤率、作品完成率两项测评达到B等,三年中在区组织的劳技抽测中,成绩优秀者综合等第直接评定为A。出勤率、作品完成率两项测评未达到B等,抽测合格者综合等第上升一个等级。
增值指标作业是指调查报告、劳动学作业等,各校自定。出勤率、作业完成率B等,三年中综合实践活动获区级二等奖1项及以上者等第为A。出勤率、作业完成率未达B等,获校级二等奖1项以上者等第上升一个等级。
增值指标
七九年级获区级一等奖1项及以上七九年级获校级二等奖1项及以上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