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分包或者按总承包合同约定分包的,分包合同当事人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进行合同备案。”上述规定与建设部124号令等文件配合,构建起系统化的招标投标和合同管理体系。
关于实现途径问题,在新的办公平台中,总包招标文件备案时将建设单位发包的工程和材料设备,在工程量清单中给定的暂估价的专业工程、材料设备,从暂列金额开支的专业工程、材料设备在招标文件中集中单列。上述内容本身就是招标文件或合同的组成部分,单独备案不会增加行政相对人的工作量,通过系统的自动流转可以构建起完整的招标和合同管理体系。
f同时,在新的办公平台上线后,区(县)监管建设工程项目的专业工程、材料设备招标将自动转为各区(县)住建委监管,有利于各区(县)住建委加强对整个建设工程项目的管理。
(二)统一标准、重心下移,实现市、区(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一体化监
关于市、区(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一体化监管,我们已经做了大量的工作包括:
制定了市区一体化的指导文件,包括《招投标监管与服务工作权限下放标准》《招投标与市场交易备案与服务标准》、《区(县)招投标与市场服务考核标准》《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备案监管若干问题的工作指引》等。
建立市区一体化招投标例会制度,定期召开全市招标投标监管工作会,建立沟通机制,
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突出问题。区(县)招标办建立了
特殊问题
记录及报告”制度,将工作中的新问题、特殊情况记录后报招标投标监管工作会集体研究
解决办法。
建立工作情况报送制度,区(县)招标办定期将监管数据、业务动态以及校舍安全工程、保障性住房、市住建委委托区(县)办理项目的招标情况报送市招标办。
建立市区两级工作人员交流制度,根据交流计划,上半年,海淀、石景山、昌平、通州、延庆等区(县)共十五名同志到市招标办进行学习,采取一对一帮扶的方式对区(县)交流人员进行业务指导。
加强对区(县)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采取召开全市培训会、座谈会、例会以及赴区(县)现场指导等方式对区(县)进行业务培训。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施工合同管理集中业务培训,为扎实有序地推进合同管理工作进一步夯实基础。下一步,将配合市、区(县)住建委职责分工调整,推动管理重心下移、权限下放。按照先试点、后推广的思路,整合资源、优化机制,实现全市招投标监管工作一盘棋,年底前完成四个统一”。即制度统一、平台统一、监管标准统一、考核机制统一。
(三)信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