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
第二章准备阶段
第六条现场复核
开工前,施工单位应对照设计文件进行现场复核,并由监理单位旁站监督。
一设计文件确认
f施工单位应确认设计文件内容与文物行政部门的批复意见是否一致,相关设计负责人签字、设计单位盖章是否齐全,并能够满足项目施工要求。
二原形制、原结构、原材料、原工艺复核
施工单位应依据设计文件,现场复核拟修缮古建筑的原形制、原结构、原材料、原工艺。
1原形制复核内容古建筑的法式特征,明确真实性与完整性,测量关键部位尺寸,记录标高、平面位置等关键控制数据。
2原结构复核内容自下而上复核古建筑结构,明确结构形式、承重体系、受力构件等。
3原材料复核内容材料材质、颜色、规格尺寸、加工制作等。
4原工艺复核内容研究拟修缮古建筑和周边古建筑的营造技术,收集整理当地传统施工工艺及操作要点。
三病害和残损复核
f对照设计说明及现状图纸中古建筑的病害、残损情况,核对残损病害部位、病害类型、残损程度、受损数量等。
四修缮做法和工程量复核
对照设计说明及设计图纸,核对修缮做法、工程量,确认设计文件的可行性。
五复核情况记录
根据现场复核结果,施工单位应填写《现场复核记录》表11,经项目负责人签字确认后,作为图纸会审的技术资料依据。现场复核时应以文字、绘图、照片、录像等多种形式记录修缮前古建筑的保存状态、重要节点构造、工艺特点等,可绘制节点大样翻样图、彩画小样,描拓重要纹饰,三维数字化记录木雕、砖雕、石雕、灰塑等重要装饰构件。
第七条图纸会审
现场复核完成后,业主单位应组织或委托监理单位代为组织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会审设计文件,由施工单位按专业分类整理问题,汇总后形成《图纸会审记录》表12,并由施工单位、监理单位、
f业主单位签字确认后交由设计单位进行设计交底。
第八条设计交底
图纸会审完成后,业主单位应组织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共同进行设计交底,并在项目施工现场进行比对、确认。设计交底应包括以下内容
1设计单位向业主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说明修缮项目施工的范围与概况古建筑价值特点、保存现状、保护内容保护设计目标、设计原则、做法说明、材料要求、操作流程、工艺要求施工的重点难点、样板种类等内容。
2设计单位解答《图纸会审记录》中所涉及的问题。
3施工单位应按专业汇总、整理设计交底内容,填写《设计交底记录》表13,经监理单位、设计单位、业主单位签字确认有效。如需设计单位补充相关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