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避难硐室建设标准
1适应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本公司建造煤矿井下避难硐室(包括永久避难硐室及临时避难硐室)的设计、装备、检测及管理要求。
本标准不适用于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避灾硐室。
2规范性引用文件
GB502152005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煤矿安全规程》2011年版《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2009年版《矿山救护规程》2009年版《煤矿井下紧急避险系统建设管理暂行规定》安监总煤装〔2011〕15号《关于煤矿井下紧急避险系统建设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安监总煤装〔2012〕15号
3分类
31分类及代号
煤矿井下避难硐室根据其服务范围及使用年限,分为永久避难硐室和临时避难硐室,永久避难硐室的标记为DMY,临时避难硐室的标记为DML。
32避难人数
根据矿山的实际情况进行设计,但应满足如下规定:永久避难硐室设计额定避险人数不少于20人,宜不多于100人;临时避难硐室设计额定避险人数不少于10人,不多于40人。
33硐室结构形式
避难硐室形式,采用如下三种结构形式:(1)“一”字型:硐室两端分别连接不同的巷道,硐室有两个安全出口;(2)“凹”字型:硐室两端均连接同一条巷道,两个安全出口之间的距离
不小于20m;(3)“口”字型:硐室仅一个安全出口,在巷道旁边构筑。
f
临时避难硐室一般采用第(3)种结构形式,也可采用上述三种形式之一;永久避难硐室不得采用第(3)种形式的结构。
防护密闭门
逃生巷道
进口
过度室
密闭门
生存室
逃生巷道密闭门防护密闭门
出口过度室
图331“”型避难硐室
生存室
密闭门过度室防护密闭门出口
逃生巷道
过度室密闭门防护密闭门进口
图332“凹”型避难硐室
生存室
密闭门
过度室
防护密闭门
逃生巷道
图333“口”型避难硐室
34硐室型号表示
避难硐室型号表示:
DM硐室结构代号,永久缺省为1,临时缺省为3硐室设计防护时间,缺省为96,单位为小时(h)设计避难人数硐室类型:Y、永久避难硐室,L、临时避难硐室
f
类型永久避难硐室临时避难硐室
避难硐室型号表
标记
人数
结构形式
DMY20100DML1040
1:“一”字型;2:“凹”字型1:“一”字型;2:“凹”字型;3:“口”字型
4基本要求
41设计
避难硐室设计,应当由具备煤炭行业专业(矿井)设计资质的机构完成。避难硐室施工前,应有专门的施工设计,报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实施。
永久避难硐室应设置在井底车场、水平大巷、采区(盘区)避灾路线上,服务于整个矿井、水平或采区,服务年限一般不低于5年。
临时避难硐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