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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及时收取,须经书面报告总经理说明原因,无正当理由,出现抗交、拖交、少交税费时,财务科应书面提出处理措施,报告总经理,财务科对总经理负责。
8、项目经理应有能力协调好各业务主管部门、建设单位、周边社区环境的工作关系,确无能力协调解决时,有公司领导出面解决,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项目经理承担。(四)联营式
1、联营式:是指公司同有一定施工能力的单位或个人,对工程项目采取联合经营管理的一种模式。
2、联营者必须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有成熟的施工管理经验、社会信誉较好,服从公司管理、能够独立承担债权债务,不给公司造成任何负面影响。
3、联营式的工程项目,公司采取较为松散的管理方式,以收取联营者按契约应交费税为主要目的。根据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对联营单位或个人可设立分公司,也可设立项目部。
4、经公司批准,营销部负责编制联营合同,由公司总经理同联营者签字后生效。
f5、公司总经理有对联营式工程项目全面管理的权利。6、公司按照工程合同,实施对工程项目的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施工进度管理,编制出适应联营式的管理细则。7、财务科要对工程项目的材料消耗、资金运用进行宏观管理和监督并编制出联营式的材料、资金管理细则,财务科对总经理负责。8、财务科应根据联营合同的约定及时收取联营者应上交的费税,若不能及时收取,必经书报告总经理说明原因,无正当理由,出现抗交、拖交、少交费税式,财务科应书面报告总经理,并提出处理措施,财务科对总经理负责。9、项目经理有能力协调好各业务主管部门、建设单位、周边社区环境的工作关系,原则上公司不参与协调这方面的工作关系,却无能力协调时,公司领出面协调,项目经理要承担一切费用。五、经公司同意成立项目部的单位或个人,一律作为公司的一个独立承包的下属项目部,全面纳入公司的管理,应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及资质使用管理的有关规定。项目经理必须和公司签署合同后才可使用资质。但实行一个工程项目一签的原则。不得多次、长期使用,更不能转借。六、项目经理无论已各种形式进入公司均应签订资质使用协议、分包协议书,并无条件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公司管理。
项目经理管理制度
一、经公司同意成立项目部的单位或个人,一律作为公司的一个独立承包的下属项目部,全面纳入公司的管理,应严格遵守公司各项
f规章制度及资质使用管理的有关规定。项目经理必须和公司签署合同后才可使用资质。但实行一个工程项目一签的原则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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