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学报》2010年9月第3期,第65页。
f脑中的反映。6这也是大多数学者专家们认可的解释。有的则认为,侦查思维是侦查主体通过采取调查访问、询问证人或被害人以及讯问犯罪嫌疑人等措施获得的言词证据、通过对犯罪现场的手印、足迹或作案工具等痕迹物证的分析研究和对现场遗留物的查证等一系列的分析判断,对侦查对象或者案件中的现象的本质规律进行间接的概括的认识。7还有的认为,侦查思维是形象思维、逻辑思维、和灵感思维的有机统一体。侦查思维是认识和披露刑事犯罪过程的主观活动,是侦查主体在侦查实践中对各种犯罪现象及犯罪信息在大脑中的反映。侦查主体在案件发生后,通过一系列侦查措施获得案件的感性材料。8然后对这些感性材料进行由此及彼,由表及里,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的分析研究,最终使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然后经过科学思维制定科学可行的侦查策略,达到侦查活动的最终目的。9
通过对思维科学以及侦查学的分析和理解,侦查思维应该是对侦查客体的一种主观认识活动,是侦查认识活动的表现形式,其直接反映了犯罪事实,因此,侦查思维是侦查认识活动的表现形式,是侦查主体认识和揭露犯罪过程的主观活动,是犯罪行为通过侦查活动在侦查主体头脑中的反映。通过上述分析,笔者认为侦查思维就是侦查主体应用特定的思维工具具体分析侦查活动中所涉及的人、事、物、时、空等相关的信息,并透过案件表象认识案件本质与规律的一种认识过程。
二、侦查思维的基本条件
侦查思维包含三个基本条件,即侦查思维主体、侦查思维对象、侦查思维工具。
(一)侦查思维主体社会活动离不开人的参与,人是认识事物的主体,人脑以及人的感官(耳朵、鼻子、眼睛、嘴巴、皮肤)都会参与到认识事物的过程中。思维的主体不同于认识的主体。思维是对各种各样的线索、信息的认识、筛选和加工,这种加工过程是通过人脑进行的,因此,思维的主体是人的大脑以及存在于人的大脑中的意识。文中所谈的意识是指人脑对客观事物的反应。在实践活动中人类把他们所感知到的各种信息都存储在人脑中,进行思维时人脑通过对储存的各类信息进行辨认、筛选、加工,然后进行分析与综合、推理与判断并最终达到思维的目的。人脑和存在于人脑中的意识构成思维的主体,侦查活动中离不开侦查人员对案件信息的搜集、筛选以及加工,离不开对犯罪现场的分析和重建,离不开
6马忠红:《侦查学基础理论》,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6年8月,第297页。7刘汉青:《论侦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