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考试真题及答案
一、单选题1【题干】根据民事诉讼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民事纠纷中,当事人不得约定纠纷管辖法院的是。【选项】A收养协议纠纷B赠与合同纠纷C物权变动纠纷D商标权纠纷【答案】A【解析】收养纠纷为专属管辖。婚姻、收养、监护、抚养、继承等,仲裁法明确此类纠纷不能交由仲裁机构仲裁。新民诉法明确协议管辖适用范围为合同和其他财产纠纷,故目前不宜突破。【考点】经济仲裁与诉讼诉讼管辖2【题干】根据诉讼时效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诉讼时效制度适用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选项】A当事人不可以约定延长或缩短诉讼时效期间B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当事人自愿履行义务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C当事人未按照规定提出诉讼时效抗辩,却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申请再审,人民法院不予支持D当事人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人民法院可以主动适用诉讼时效规定进行审判【答案】D【解析】当事人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人民法院不应对诉讼时效问题进行释明及主动适用诉讼时效规定进行裁判。【考点】经济仲裁与诉讼诉讼时效
f3【题干】根据诉讼时效法律制度的规定,在诉讼时效期间最后6个月内发生的下列情形中,能够引起诉讼时效中止的是。
【选项】A权利人提起诉讼B发生不可抗力致使权利人无法行使请求权C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D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义务的要求【答案】B【解析】ACD均为诉讼中断的事由。【考点】经济仲裁与诉讼诉讼时效4【题干】下列关于国有独资公司组织机构的表述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选项】A国有独资公司应当设股东会B国有独资公司董事长由董事会选举产生C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同意,国有独资公司董事可以兼任经理D国有独资公司监事会主席由董事会选举产生【答案】C【解析】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董事长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从董事会成员中指定监事会主席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从监事会成员中指定。【考点】有限责任公司5【题干】根据《公司法》规定,下列情形可以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是。【选项】A张某,曾为甲大学教授,现已退休
fB王某,曾为乙企业董事长,因其决策失误导致乙企业破产清算,自乙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
C李某,曾为丙公司董事,因贷款炒股,个人负有到期债务1000万元尚未偿还D赵某,曾担任丁国有企业总会计师,因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执行期满未逾5年【答案】A【解析】BCD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