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亭煤业大柳煤矿有限公司废旧物资回收、复用管理办法
一、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所有生产、辅助、服务后勤的物资回收、复用。
二、标准内容
一物资回收范围
1回采工作面能够回收的物资。主要包括锚杆、锚杆托盘、金属网、锚索托盘、索具、道木、坑木、杂木、钢棚及其附件、轨道及其附件、档车杠、吊桶、地磙架,地磙、1吨的滑子、道钉、管路及其附件、电缆包括通讯电缆、接线盒、防爆灯、点铃、按钮,溜子及皮带机配件,溜子及皮带过桥、开关架等,按规定回收率进行考核。
2采掘工作面等工程结束、交接所有应回收的物资,按现场会议记录和规定回收率进行考核。
3除首次安装投入,材料、配件必须实行交旧领新,回收率参照《XX煤矿物资回收率一览表》中28~64项执行,这部分物资只罚不奖,也不计算回收奖励。
4井上、下所有闲置废弃物资。
二管理职责分工
1各单位负责作业场所和卫生区范围内废旧物资的回收、装车、卸车和交库。
2运输队除负责其卫生责任区内废旧物资的回收、装车、卸车和交库外,还负责其他单位回收物资的运输和通知卸车工作。
3生产科和机电科负责废旧物资的修理、使用和处理鉴定。
4供应科是矿物资综合管理部门,负责下达材料回收计划,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对回收材料进行确认,负责废旧物资的分类码放、建账、编制修理计划、委托修理、验收入库、组织没有修复价值或不能再修物资的议价和处理。
5机修厂负责废旧物资的修理并将修理好的经验收合格的废旧物资运送到供应科指定位置并码放整齐。
6企管科负责制定回收物资奖励价格、修理价格和复用价格,负责废旧物资的考核兑现,参与没有修复价值或不能再修物资的议价、监装和过磅。
f三管理与考核
1回收管理
1回采工作面上、下顺槽能够回收的物资必须完成回收率,按回收单价进行奖励不能做到全部回收时,丢失部分按回收单价的2倍对责任单位进行罚款。遇特殊情况不能回收时,必须提前3天写出书面申请,经生产科、安检科现场核实,并报分管领导批准后免罚。
2工作面回撤、工程结束或工程交接应回收的物资必须按要求全部回收,否则,不足部分按物资原值对责任单位进行罚款。遇特殊情况不能回收时,需经生产科、安检科现场核实,并报分管领导批准后免罚。
3交旧领新物资必须完成回收率,并且主要零部件必须齐全,缺少主要零部件视为未交。遇特殊情况不能回收时,需经分管科室同意,并报分管矿领导批准后免罚。
4运输环节如皮带除铁器、矸石山等,文明卫生工作中回收物资按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