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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质押授信业务的第一还款来源。7)银行授信目的主要是为了吸收销售回笼资金和企业保证金存款及其贸易结算业务;银行在为企业办理动产质押授信业务的同时,多与其他结算业务和中间业务产品捆绑组合营销,信用证和票据业务均要求企业存入1050%保证金存款,合同约定销售货款必须回笼到银行账户,以赚取利息收入和中间业务收入,争取提高综合收益;8)国内外贸易结算与融资方式和操作实务日趋国际惯例化;越来越多的国际结算工具,如动产质押授信业务项下的跟单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贴现、跟单托收、押汇等国际业务产品,开始引入国内贸易结算和融资,银行动产及动产权利质押授信业务操作规程很多内容本身就是从国际贸易融资国际惯例中引用过来的,国内贸易单证与国际贸易单证日趋融合,贸易单证操作实务日趋遵循国际惯例,执行统一的商会规则和商法法典。深入分析银行动产质押授信业务的主要特点和共性,可以为我们研究防范其中的法律风险和操作风险寻找普遍性规律,只有抓住各项业务风险防范的要点和核心,风险管理才能真正落到实处、发挥作用、保证效果。三、风险:案例研究:银行动产质押授信业务中存在的主要法律风险和操作
目前国内各家银行都已普遍推行经过法律事务部门审查审定的标准格式文本合同管理制度,基本解决了过去银行业务中经常出现的合同不规范、条款存在法律漏洞等问题;实行相对独立的信贷审查委员会或风险管理委员会、信贷审查部门与信贷管理部门分设等一系列审贷分立风险管理制度和日趋严密的银行内部控制体系后,基本解决了银行信贷审批中存在的内部控制问题,因此可以说,银行授信业务管理中的最大风险已不在于银行信贷审批部门而在于银行的各经营单位、各分支机构,具体就体现在银行贷后管理中时刻存在的法律风险和操作风险中。最近国内几家商业银行动产质押授信业务中频频发生的金融诈骗案件证明:动产质押授信业务中违规操作或是违法行为的发生屡禁不止、防不胜防,已给银
f行造成了巨大的坏帐损失。要防范动产质押授信业务中的法律风险和操作风险,光靠银行加强贷款三查、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是远远不够的,业务创新中的制度缺陷和业务操作中的违规违法风险才是最大的隐患!分析研究银行动产质押授信业务中发生的真实典型案例,将有助于我们研究识别其中的主要法律风险和操作风险:【案例研究】:“某银行2003年4月6日与中港合资的某石化有限公司和某港口集团有限公司签订《额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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