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部分高校进行改革试点,在职称评审、人员招聘、机构设置、对外合作交流等方面逐步下放权力,在协同创新、经费管理、化解债务等方面对高校给予更加有力的支持。设立高校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专项经费,将高校高层次人才纳入各级人才培养引进资助计划和建设项目,重点加强对高层次人才培养、紧缺人才引进、杰出人才奖励和重大人才开发项目的资助。3、完善市场机制,充分发挥市场调节作用。要加强分类指导,明确本科、专科、
f高职等不同类型高校的权利与责任,促进高校科学定位,彰显特色。引入市场供求机制,与社会建立信息反馈机制,使高校的人才培养、专业设置、教学方式更符合市场对人才的需求,做到供求平衡。可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采取合同拨款和绩效拨款的方式,把教育资源配置给效率最高和效益最好的学校。4、健全中介组织,协调政府与高校的关系。政府应将直接管理变为间接管理,大力推进非政府性的中介评价机构的建立,通过立法对其进行引导和规范,更多的发挥社会中介组织评估机构和同行专家的作用,以保证政府更有效进行宏观管理,高校更有效面向社会资助办学。来源:中国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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