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全检。
1124返工返修的工件必须再次提交检验合格后才能放行。
113成品检验计划
1131对成品批量小于20件的工件采用全检,特殊情况不在此限,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1132对成品批量大于20件的工件按照GBT282812003ANSIASQCZ141999正常检验一次抽样方
案进行抽样,检验水平选用一般检验水平Ⅲ级,发现有不良特性时需将该项全检。
1133返工返修的工件必须再次提交检验合格后才能放行。
12判定规则121必须将产品的各检验特性都检验完毕后,进行综合判定。
机械加工检验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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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和范围:
通过严格执行三检,“首件检验”、“巡回检验”、“检终”将检验工作与工序控制紧密结合,对每一工序的质量问题或可能出现的质量问题不放过,剔除不合格品,使其不能投入下工序或出厂,从而达到工序控制的目的。
本检验程序适用于本厂所有自制产品零部件和总成在冷加工过程中的检验和试验。
2检测依据:
过程检验的检测依据,按图纸及工艺卡执行。
3检验类别、内容和要求:
31首件检验:
311在下述情况下,必须首件检验确认后,才能开始加工;a)工作班组开始加工的第一个工件;b)调换操作者后加工的第一个工件;c)更换(调整)工艺装备后加工的第一个工件;312首件检验的依据:
a工艺图纸或工艺卡片;b作业指导书(工序控制点)
313检验内容:
根据检验工艺规程的要求,核对首件产品的质量特性值是否真正符合要求:对首件检验合格,批准生产加工。
首件检验不合格,进行不合格品的处理,同时分析不合格原因,采取改进措施后生产,产品继续首件检验,直至合
格为止。314检验要求:a)对首件,根据加工工艺要求,核实首件产品或工件(毛坯)产品的质量特性是否符合要求。对首批检查的
工件(毛坯),操作者必须做好自检和标识,在操作者缺乏检测手段时,也应对工件的外观质量自检,合格后送检
验员检查。无论在任何情况下,首件检验未经检验合格,不得进行批量生产或继续加工作业。b)作好首检检验记录,要求按工件种类分类填写首检记录,以便于追溯。c)检验状态分为:合格、不合格、待检、检后待定;产品标识要求填具“工件名称、规格、数量、尺寸、首
检合格”要素,并放在工件的最顶端。
32巡回检验:
由检验人员在生产现场,进行日常工艺纪律巡回监督检查,重点监控工序质量和工艺纪律。
a)根据检验工艺规程和作业指导书的要求、检验、核对巡检产品的质量特性值是否真正符合要求。
b)若巡检件某质量特性值不合格,应按《不合格品控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