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旧事资料 分类
立法机关的其他有关规定加以衡量,提出明确的定罪和量刑的意见,请人民法院审理,并作出最后裁决;起诉状的制作目的是要求二审法院对一审法院的判决、裁定、错误予以更变或撤销。又如,刑事案件法律文书的主旨是有罪无罪,罪重罪轻,是否需要判处刑罚,以及怎样判处刑罚;民事案件法律文书的主旨是当事人是否具有某项权利和义务;行政案件法律文书的主旨是行政机关是否履行了其职责和是否侵权。
2.确立主旨应遵循的原则1认真学习法律知识,坚持无产阶级的世界观及科学的方法论。2深入进行调查取证,用实事求是的态度去反映客观实际。3运用科学分析的方法,抓住矛盾的关键所在,使主旨有鲜明的针对性。
f4根据业务工作的实际需要来确定主旨。3.主旨表达的要求1正确。主旨的正确与错误,就从根本上肯定或否定了这篇文书。所谓正确,就是要求法律文书的主旨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法律文书的主旨是客观存在的,是从经过调查复核的确凿的案情事实材料中提练、概括出来的,又是以法律为标准、为尺度确立和体现的,既没有超出适用的法律条文含义范围,也没有错用虚用法律条文。制作者的政治思想水平和业务素质的高低,决定了文书主旨能否正确确立。这就要求文书制作人员必须不断加强自身的政治理论修养,用无产阶级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武装自己,具备运用辩证唯物主义的观点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方法,同时还应刻苦钻研业务,熟悉法律知识,练就过硬的办案本领,惟有如此才能保证制作法律文书主旨的正确,避免冤假错案的发生。2鲜明。所谓鲜明,是指文书中反映的问题要态度明确、立场分明,一目了然。法律文书是为了解决法律活动中的具体问题而制作的,文书肯定什么,否定什么;维护什么,反对什么,都要做到态度明朗,观点鲜明,绝不可含糊其辞,模棱两可。诸如刑事法律文书中的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重罪与轻罪界限的区分;民事法律文书中对当事人双方是与非的分辨,责任大小的区分,过错与非过错的判定所表达出来的基本观点认识都应一清二楚、不生歧意。3集中。所谓集中,是指一篇法律文书只能有一个主旨,只能阐明一个基本观点,只能说明一个基本问题。只有主旨集中突出,才能将反映的问题写深写透,切实发挥其功效。一篇文书不可多中心,也不可将次要的,甚至与主旨无关的枝节问题与主旨放在一个层次上来写。更不能文书无主旨,东拉西扯,漫无边际,几个中心如果齐头并进,只能使文书枝蔓丛生,零乱破碎,读r
好听全球资料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