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法》第四十二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管181个体防不足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5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11年第52号第二十六条:对职业病防护设备,用人单位应当进行经常性的维护、检修,定期检测其性能和效果,确保其处于正常状态,不得擅自拆除或者停止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52号)第二十六条:对职业病应急救援设施,用人单位应当进行经常性的维护、检修,定期检测其性能和效果,确保其处于正常状态,不得擅自拆除或者停止使用。《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8号)第二条: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报危害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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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个体防护装备
护装备配备1824未对职业病危害相关防护设备进行定期检、维修。
1826未对职业病危害相关防护应急救援设施进行定期检、维修。191职业病1911未按规定申报报缺陷容不全。
19职业健康
危害项目申危害因素岗位,申报内企业存在职业病目录所列职业病的危害因素的,应当及时、如实向所在地安全
f1912未按规定申请变更职业病危害。
《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8号)第八条:企业原申报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相关内容发生变化时,应按规定当向原申报机关申报变更职业病危害项目内容。《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7号)第二十一条: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有二十一条规定的三种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7号)第二十条: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7号)第十三条:
1921未按规定对危害因素进行评价。
192职业病1922未按规定对危害危害因素检因素进行检测。测评价缺陷1923职业病检测评价因素不全。
用人单位工作场所存在职业病目录所列职业病的危害因素的,应当按照《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的规定,及时、如实向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
193职业病危害因素告知缺陷
1931未按规定公告职业病危害因素。1932未按规定告知劳动者职业病危害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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