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了个人本位的立法原则。(二)评析1、法定资本制度资本法定原则因其强调公司资本的确定、不变和维持,对于确保公司在经营、运作中有足够、稳定的资金保证起了较好的作用,并从制度上防止了公司设立中可能出现的投机、欺诈行为,使公司在成立时刻起,就有足够的资金担保公司债务的履行,把对公司债权人的保护和交易安全放在首位,体现了以社会为本位的立法指导思想。资本法定原则虽着眼于公司债权人的保护及交易安全的价值优势,但这一原则由于其严格的资本条件使法定资本的价值劣势也较为突出。首先,法定资本制使公司设立困难,加重了发起人责任。因为公司设立时大量的资本必须由股东或全体发起人募足,易造成公司发起人集资的困难,而导致公司夭折;同时,在公司成立后增减资本时都要修改章程,召集股东会,注册登记,增加了公司成本,程序烦琐,且易使公司丧失有利的商业机会,对企业经营的机动性影响甚大。其次,股份公司能否募足首期发行的股份,不是发起人自已能够控制的,受证券市场行情、金融形势等复杂多变的因素影响。依法定资本制,倘若首次发行的股份无人认购或认购仅仅为了保护当时并不存在的债权人,势必缺失其制度价值的合理性。另外,公司设立之初,需要立即投入使用的资金往往较少,只是注册资本的一部分,而不可能是全部。股东缴纳全部股款,资本全部发行,造成了资金的闲置,导致资本的浪费,有限的资产不能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使其得到合理配置。2、授权资本制度授权资本制度是英美法系国家实行的灵活性较大的资本制度,其价值优势体现于以下几方面:其一,授权资本不要求股东一次全部认足公司注册资本,甚至只认足注册资本总额中一小部分,公司即可成立,公司设立成本低且省时、便捷。其二,允许公司董事会根据业务需要,分次发行、募集公司章程载明的股本总额,使公司资本充分发挥效用而不致闲置。其三,公司资金运用较为灵活。公司增资时,无须变更公司章程,亦不必履行增资的决议程序和审批程序,适应了市场经济对公司决策迅速、高效的客观要求,公司经营机动性增强。其四,授权资本制下的英美法系国家对公司设立的最低资本额无严
f格要求,如英国公司对公司设立未规定资本总额的最低限额,美国《标准公司法》早在1969年就取消了有关公司设立最低资本额的规定。授权资本制侧重于对投资者和公司设立提供种种便利条件,体现了个人本位的立法思想。然而,授权资本制也有其固有的价值劣势。其一,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