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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外广告发布合同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委托乙方就河西区大沽南路与南京路交汇处天津
图书大厦户外LED屏广告发布事宜双方达成以下共识:
一、广告概述
1、广告位置:河西区大沽南路与南京路交汇处天津图书大厦旁户外LED屏。
2、广告尺寸为:9米12米(宽高)。
3、播放频次:
4、广告发布费:
二、广告发布期限:自
年月日至年月日。
三、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
1、合同价款
2、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乙方应3天内为甲方所选点位布置视频完成并经甲方验收合格。
发布广告前三个工作日内,即年月日前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款
四、双方权利和义务1、甲方拥有在本合同期内随时更换广告画面的权利;甲方应在签订广告合同当日或更换广告画面前5日,将广告发布画面效果图提供给乙方,以方便乙方办理广告审批手续及制作。2、乙方如不能按时发布甲方广告的,每延迟一日按三日顺延合同发布期限,逾
f期达6天甲方享有单方解除合同的权利。甲方依据本条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在三日内退还甲方已支付的广告发布费用。如因甲方原因造成广告不能按时发布的,乙方不负责任。3、乙方负责广告位(包括牌画面品质)的维护保养,因广告设施造成甲方及第三人损失或损害,由乙方承担责任。乙方每天做定时检查,如有损坏,乙方应在三个工作日内做好更换维修工作,同时,乙方须确保广告媒体的完整无缺、美观清洁。4、乙方负责广告发布的工商、市容、城管等审批手续及协调各相关部门的关系。5、乙方有权审查广告内容和表现形式,对不符合法律、法规的内容和表现方式,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要求其做出修改。6、在广告发布期间,甲方如更换广告画面,由甲方设计画面,乙方负责办理相关部门的手续。7、合同期满后甲方享有同等价格的优先发布权,如甲方继续发布广告,需到期前10日内书面形式通知乙方。8、乙方在制作、安装、更换、发布广告期间所发生的一切伤亡事故责任及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五、违约责任1、乙方如不按合同约定的时间给甲方发布广告,广告发布期顺延。且每逾期一日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3的违约金。2、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合同不能履行,乙方应5日内退还剩余期间广告发布费。3、广告位(包括牌画面品质)损坏期间,乙方应按未发布天数自动顺延广告发布期限。4、乙方不能按合同约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的,甲方有权直接从应付乙方的任何
f一笔款项中扣除。六、合同的变更或解除
在合同期内,由于政府因素及不可抗力的发生,致使广告不能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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