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店)的各部门须在三个工作日内完成本部门内部审核签批及反馈。紧急流程的处理时限要求:同一层级(总部区部门店)的部门须在半个工作日内完成本部门内部审核签批,从立项、审核到最终决策签批全过程须在两个工作日内完成。紧急流程为客观突发紧急情况下的特殊处理方式,正常管理情况下所有流程均为普通流程。对于紧急流程,申请人须在申请或发起流程时注明“紧急”字样,并须附加说明紧急情况原因,普通流程无需标注。各部门对紧急流程须优先处理,尽量缩短审核签批时间。立项申请人不得夸大事件紧急重要程度,随意发起紧急流程,若经查实,将按照公司《奖惩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处理。2、流程发起申请部门负责对流程的签批进度进行跟踪、催办提醒,对于紧急流程应重点督促催办。3、对需签批办理的流程,立项申请人需提供完整的资料及相关附件材料,并对资料的真实准确性负责,若因资料的不完整和不准确造成延误和损失的,流程发起申请人须承担相应责任。各部门在审核过程中,如发现申请资料不全、不符合规定的或有疑问的部分,应积极主动与发起申请人沟通联系,要求其及时补齐或修改相关资料。4、各部门须在规定时限内对流程及时审核办理,及时提交流转,不得无故延误、推诿、搁置,发起人负责对即将超时的流程签批部门或人员进行预警提醒,若因个人主观原因延迟流程签批造成损失的,将按照公司《奖惩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处理。特殊情况如复杂重大事项或确有困难不能按时办结,需延长办理时间的,须及时将相关原因或情况说明书面告知立项申请人。5、各部门各级人员须对审批事项给与明确反馈答复,对批准同意的事项,则签署本人姓名、当日日期。对不同意或有异议的事项,须签署具体意见和相应的理由依据。6、流程审批原则上须本人签批,不允许他人代签,如因出差、请假等导致无法及时签批的,须指定工作委托人代为签批,并将相关意见电话或其他方式告知代签人,代签人须在签批时注明为代签。7、各部门各级人员须严格按职责权限及时高效地开展审核签批工作,明确审核内容、审核依据、标准要点和注意事项等,审核做到有依可循、有据可查,对同一事项的审核标准应保持统一,不得擅自或随意更改审核条件要求。各级部门人员对各自职责范围的事务,如在处理权限内则须主动及时妥当地处理;超出授权范围的则提出处理参考建议并及时向上级部门报批。第八条流程运行的监控检查(一)流程监控检查的主要内容:1、该项流程环节是否完整,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