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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中山医院病历书写规范有关要求及重点归纳总结
目录一、基本要求1、一般要求2、对书写时间的要求3、对病历中签字的要求二、病历书写格式与内容要求1、入院记录2、病程记录3、有关下医嘱后病程记录书写要求1下病危医嘱2下特殊诊疗(即有创操作)医嘱3下会诊医嘱4下手术医嘱5下输血医嘱6下介入、导管置入等医嘱4、医嘱记录5、出院记录6、院感调查表7、其他内容要求三、首页填写要求四、病历排列顺序五、病历质量评定标准六、病历中需使用红笔处
一、基本要求1、一般要求1病历书写,一律用阿拉伯数字书写年、月、日和时间,时间采用24小时制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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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各种记录开始皆应顶格书写。3包括上级医师审签均应用红笔,签名注明签修日期年月日时分。4使用笔为蓝黑墨水,碳素墨水,需复写的病历资料(麻醉记录单、出院记录、门诊病历)可用兰或黑色油水的圆珠笔。计算机打印的病历应当符合病历保存的要求。5病历书写过程中出现错字时,应当用双线划在错字上,保留原记录清楚可辨,并注明修改时间,修改人签名。6病历书写应当使用中文。通用的外文缩写和无正式中文译名的症状、体征、疾病名称等可以用外文。7经治医师、值班医师是指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的各级医师。2、对书写时间的要求1)入院记录:24小时内完成2)首次病程录:8小时内完成3)入院诊断:48小时内完成4)抢救记录:抢救后6小时内完成5)修改病历:72小时内完成6)长期医嘱:有效时间24小时以上7)临时医嘱:有效时间24小时以内8)死亡病历讨论记录:死亡后一周内讨论9)阶段小结:每月一次,交(接)班记录、转科记录可代替阶段小结10)手术记录:术后24小时内完成11)术后首次病程记录:手术后即时书写12)麻醉后:对患者应进行随访,术后72小时内完成麻醉后随访记录和麻醉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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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13)接班记录:接班后24小时内完成14)转入记录:接班后24小时内完成15)出院记录:出院后24小时内完成16)死亡记录:死亡后24小时内完成,记录死亡时间应当具体到分钟17)医院感染调查记录:入院后24小时内将楣栏内容填写并签名,凡手术或操作或病原学检查或细菌室对药敏出报告均应在24小时内填写18)pr
医嘱有效时间:在24小时以上经治医师注明停止时间后失效,写在长期医嘱内19)临时备用医嘱(sos医嘱):仅在12小时内有效,过期尚未执行则失效20普通会诊:24小时内完成(三甲标准)21急会诊:应以最快速度赶到并及时会诊,不超过十分钟到场。22有创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