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
f护。
第十七条甲方应根据需要对乙方进行必要的职业培训或为乙方接受职业培训提供必要的条件。
第十八条甲方应当依法制定和健全内部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依法对乙方进行规范和管理。
第十九条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乙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管理。
八、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及续订
第二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应变更劳动合同并及时办理变更合同手续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
2、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
3、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发生变化的。
第二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工资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如在绩效考核中考核不合格后经培训仍被考核为不合格的等等
f3、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本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二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且不负经济补偿责任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的按规章制度规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一千元含以上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6、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如因乙方未能在30天内提供其被录用的相关资料致使甲方无法办理录用及社会保险缴纳手续的乙方被查实在应聘时向甲方或用工单位提供的其个人资料是虚假的包括但不限于工作经历、离职证明、身份证明、户籍证明、学历证明、体检证明等是虚假或伪造的应聘前患有精神病、传染性疾病及其它严重影响工作的疾病而在应聘时未声明的应聘前曾受到其
f它单位记过、留厂察看、开除或除名等严重处分或者有吸毒等劣迹而在应聘时未声明的应聘前曾被劳动教养、拘役或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在应聘时未声明的等等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三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第二十一条约定解除本合同
1、在甲方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者非因公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