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的发展。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科学规划和部署各项民政事业。第六节发展目标进一步改革和完善民政事业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使法律法规更加健全,财力保障更加47
f有力,基础设施更加完善,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人民群众民主政治权利得到切实维护,社会管理和服务能力得到明显提高。灾害应急救助及时有效。救助指挥系统健全完善,社会动员及时有效,救灾物资供应方便快捷,灾民生活妥善安排。社会救助体系基本建立。各项救助制度不断完善,救助标准逐步提高,城乡贫困人口全部纳入救助范围,农村五保对象集中供养率年增长5%。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不断加强。人民群众选举权、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得到有效维护。城市居民委员会直接选举率达到50%,农村村民委员会直接选举率达到95%以上。民间组织有序发展。管理不断规范,民间组织自身素质不断提高,在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作用明显增强。每万人拥有民间组织达到3.7个。拥军优抚安置制度逐步完善。重点优抚对象生活水平不低于当地居民的平均生活水平,退役士兵安置新制度基本建立,军队离退休人员政治和生活待遇得到切实保障。社会福利事业持续发展。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数达到14.85张,在全国地级以上城市普遍建立一所集养育、康复、教育于一体的儿童福利机构和一所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建立国家康复辅具研究中心,福利彩票发行量年递增10%以上。区划地名管理服务水平明显提升。行政区域界线依法治理,地名公共服务工程全面展开。婚姻登记工作进一步规范,殡葬改革有新的进展,火化率达到56%。
第三章灾害应急救助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
贯彻实施《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建立健全覆盖城乡的备灾减灾、灾害应急响应、灾民生活救助、灾后恢复重建和社会应急动员等灾害救助应急体系,使受灾群众基本生活权益得到切实保障。57
f第七节灾害管理体制明确各级政府救灾工作的职责,完善救灾工作分级管理、救灾资金分级负担的灾害管理体制,加大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救灾资金的投入。第八节灾害应急响应完善重大灾害应急联动机制、灾情会商机制,规范各项应急工作程序,及时启动灾害应急预案。建立国家、省、地、县四级灾害救助应急体系,形成协调有序、决策科学、行动快捷的灾害应急救助指挥网络。及时安全地转移危险区域的群众,确保灾民吃饭、喝水、穿衣、住房、医疗等基本生活需要,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