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河北、辽宁省664户农户调查数据对农户是否享有农地流转权与土地产出率之间的关系进行了实证分析,结果表明农户享有土地流转权与否对土地产出率并无显著影响37。部分研究者还提出在现实中土地流转又产生出其他方面的一些消极影响,如张正军认为土地流转有可能造
f成土地资产大量流失、诱发土地投机、耕地资源受到威胁、税收流失和纳税纠纷等38。
虽然现有文献对土地流转效果的定性研究相对较多,但是构建系统的评价指标对农村土地流转进行较为系统的研究还较少。钱忠2003在构建农户农地承包经营权市场流转理论决策模型的基础上,将土地产品价格、非生产性收益、生产性成本、非生产性成本、土地使用成本、土地交易成本、现有土地经营规模等因素作为考量指标来分析对农地流转供求的影响。刘莉君把土地流转后的效应分为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综合效益,并分别对出租、反租倒包、股份合作制和土地信托制度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进行了研究,得出以出租为代表的直接流转、以反租倒包为代表的政府参与间接流转、以股份合作制和土地信托制为代表的中间参与式的间接流转这四种农村土地流转模式都能在不同程度上产生正的经济效益,而且,土地信托制度流转明显优于股份合作制度流转,股份合作制度流转明显优于反租倒包流转,反租倒包流转明显优于直接出租流转,这说明,市场化程度相对高的土地流转模式比市场化程度相对低的土地流转模式带来更大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则相反,市场化程度相对低的土地流转模式比市场化程度相对高的土地流转模式能产生更大的社会效益39。
六、结论我国学者在农村土地流转方面研究成果丰硕,这些研究从各个方面对农村土地流转这一热点问题进行了探讨。总体来看,对农村土地流转的形式、流转中存在的问题以及对策的研究已较为成熟,而对流转的动因和影响因素的研究虽相对较多,但没有形成统一的结论和观点,对农村土地流转的定性研究也不够深入;
f对流转后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以及生态环境效益的详细系统研究较少,而且缺乏与实证研究相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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