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作业管理制度
1目的规范公司机动车辆和电气设备维修等危险作业的管理。
2范围适用于机动车辆和电气设备维修的管理。
3职责生产部负责机动车辆和电气设备维修等危险作业的监督管理。
4管理要求41机动车辆安全管理411机动车辆指:来厂装运的各种运输车辆及私用汽车;412机动车辆在厂区内行驶,必须按公司规定的范围和时速行驶,厂区内限速5公里小时,车辆在车间内或转弯处限速2公里小时,车辆按规定地点停放,车辆进入厂区要遵守交通规则;413机动车辆的安全装置必须齐全完好,各部件灵敏有效,技术性能良好,严禁车辆带病行驶;414机动车驾驶员应接受培训教育,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驾驶员有责任安全行车,保养车辆,并预防交通事故的发生,驾驶员应保持身体健康,严禁疲劳驾驶;415公司机动车在厂区内行驶应主动避让其它车辆和人员;416机动车辆发生事故应立即上报,并及时抢救伤员,保护好现场。42电气设备和电工作业的管理421公司所有的机械设备和电气设备必须合理设计,正确安装,有可靠的接地(接零)装置,防雷和防静电设施必须完好,每年应定期检测;422电气设备的安装、接拆电线必须由专职电工进行,任何人不得私自乱拉、乱接电线;423对接触电气设备的职工,要加强用电教育,避免因使用不当引起触电和火灾事故的发生;424电气设备应加强检查、维护,防止本身着火,电气线路要定期检查,防止腐蚀老化线路引起漏电短路;
f425不准在机械设备、电器设备和供电线路上带电作业(无论高压和低压),停电后应在电源开关处上锁和拆下熔断器,并挂上“严禁合闸”“有人工作”等标示牌,工作末结束或末得到许可,不准任何人随意拿掉标示牌或送电;426必须带电检修时,应采用可靠的安全措施,作业人员和监护人员应由有带电作业实践经验的人员担任;427电工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学习,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进行作业时必须穿戴必须的安全劳保用品;428电器室要严密,除电工外,其它任何人严禁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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