浮山县食品安全责任监管
目标责任书
(成员单位)
浮山县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二一二年二月
f为切实做好我县2011年食品安全工作,确保全县人民饮食安全,县政府与你单位签订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要求你单位完成责任书所列各项工作目标,年终进行考核评比。
一、工作指标(一)加强对食品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定并落实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责任制与责任追究制;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单位年度工作内容,单位主要领导为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二)认真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县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成员单位按照国务院和省、市政府有关规定及相应监管职责,认真履行部门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管制度,加强日常监管,有效落实本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制度,有效落实本环节食品安全监管措施。重心下移,切实加强基层和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三)积极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按照全县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部署,各成员单位要进一步理清监管职责,强化经营主体责任落实,实行分级监管,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监管空档和死角,并制定整治工作方案,落实整治责任和措施,按时完成整治任务。(部分单位主要监管职责附后,其余各成员单位都应按各自职责分工,承担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四)切实提高应急反应能力。建立健全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体系。对本监管环节发生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及时进行应急响应,有效控制事态发展,查明事故原因,妥善处置,并按规定时限上报,与媒体沟通及时反馈信息,防止将一些普通食品安全信息人为放大,积极开展食品安全教育活动,引导公众科学理性消费。
f(五)加强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各成员单位要制定食品安全监管信息管理制度,形成机制,专人负责,及时收集、整理、分析、传递、报道食品安全监管信息,规范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发布行为。
(六)做好食品安全事故(案件)查办工作。依法查处本监管环节发生的食品安全案件,及时移交其他监管环节的食品安全案件,有效遏制制售假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行为。
(七)积极完成县政府和县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部署的食品安全其他监管任务。
二、事故控制指标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食品安全事故危害,确保本监管环节无因履行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职责不力造成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三、责任目标考核浮山县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将在年终对各成员单位的食品安全工作及对本责任书落实情况进行考核评价。对履行食品安全监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