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到规定的行车制动效能,同时满足储能装置及供能装置的要求。3.8可控制制动驾驶员可以通过操纵装置来增加或减少制动力,制动力与控制力之间的单值函数,且制动力控制具有足够的精度。3.9中置车轴的挂车指装有一种相对于挂车不能作垂直方向运动的挂接装置,车轴(单轴或多轴)置于紧靠挂车重心(均匀装载时)位置的被牵引车辆。车轴位置的确定应保证只有较小的垂直载荷,即不超过挂车最大总质量的10和10000N(两者中取较小者)传递给牵引车。4制动系统的结构要求4.1总则4.1.1制动装置必须保证车辆在正常使用条件下,不论受到什么样的振动,均能满足本标准的要求。4.1.2制动装置必须保证在正常使用环境中具有抗腐蚀和抗老化的能力。4.1.3制动衬片应不含有石棉。4.1.4制动装置必须具有的功能。4.1.4.1行车制动不论车速高低、载荷多少、车辆上坡和下坡,行车制动系统必须能控制车辆的行驶,且使车辆安全、迅速、有效地停住;行车制动必须是可控制的;必须保证驾驶员在其座位上双手无须离开方向盘就能实现的制动。4.1.4.2应急制动应急制动必须在行车制动只有一处失效的情况下,在适当的一段距离内使车辆停住;应急制动必须是可控制的,应使驾驶员在其座位上至少有一只手在握住方向盘的情况下就可以实现的制动。4.1.4.3驻车制动驻车制动必须能通过纯机械装置把工件部件锁住,使车辆停驻在上坡或下坡的地方,即使在驾驶员离开也如此。驾驶员必须能够在其座位上就可实现驻车制动。挂车的驻车制动应符合4.3.10的规定。若驾驶员随时都能检查通过牵引车驻车制动系的纯机械作用从而使汽车列车获得足够的制动性能,则挂车的气制动系和牵引车的驻车制动系允许同时作用。4.1.5牵引车与其挂车之间的气动连接对气压制动系统,连接挂车的气动接头必须是双管路或多管路的。无论何种情况,必须在只使用两条管路的条件下就能够满足本标准的规定。不允许采用非自动促动的断路装置。对于牵引车与半挂车组合的列车,软管属于牵引车部分;对于其他型式的列车,软管属于挂车部分。4.2M和N类汽车制动系4.2.1汽车制动系必须满足对行车制动系、应急制动系和驻车制动系所规定的要求。4.2.2汽车制动系、应急制动系和驻车制动系在满足下列要求的前提下,部件可以共用。4.2.2.1至少应有两套彼此独立且驾驶员在其正常驾驶位置易于接近的控制装置。除M2和M3类车辆以外,其他各类车辆的制动控制装置(缓速器除外)的设计应能使其在解除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