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公务员与公务员制度一、公务员概述2、我国公务员的概念和范围根据公务法第二条“本法所称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的规定,我国公务员的概念和范围的确定由三个因素:一是依法履行公职,即依法履行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公共事务职能;二是纳入国家行政编制。所谓行政编制是指执行国家职能及政治体系管理职能的国家权力机关、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审判机关、国家检察机关、党派机关、政协机关、人民团体所使用的人员编制,其工资和日常办公经费,由行政经费开支。三是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凡是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其工资福利由国家负担的国家工作人员都属于公务员。据此,我国公务员的范围,包括七大系统的工作人员,即中国共产党机关的工作人员、人大机关的工作人员、国家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国家审判机关的工作人员、国家检察机关的工作人员、政协机关的工作人员、民主党派机关(含工商联)的工作人员。《关于公务员范围的规定》(中发【2006】9号文件附件一)对公务员范围的具体规定:第三条下列机关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列入公务员范围:(一)中国共产党各级机关;(二)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机关;(三)各级行政机关;(四)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各级委员会机关;(五)各级审判机关;(六)各级检察机关;(七)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的各级机关。二、公务员制度1、概念公务员制度在西方称为文官制度。所谓文官制度就是指由法律或法令规定的有关文官的考试、录用、考核、任用、奖惩、培训、工资、福利和退休等方面的各项管理制度的总称。一般而言,公务员制度就是由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有关公务员考试、录用、职务任免、职位升降、考核、奖惩、培训、工资福利待遇和退休等方面管理制度的总和。广义上的公务员制度还包括公务员的范围、公务员管理体制、公务员的行为规范等方面的内容。2、公务员制度的内容根据广义上公务员制度的界定,其内容包括:(1)公务员的范围;(2)公务员管理体制;(3)公务员的行为规范(包括公务员的权利、义务和纪律);(4)公务员管理制度(包括分类制度、录用制度、任免制度、职务升降制度、考核制度、奖励制度、交流制度、培训制度、工资福利保障制度、回避制度、违纪惩戒制度、辞职辞退制度、退休制度、申诉控告制度等)。一、西方公务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