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可以授权业主委员会将维修资金利息在规定的额度内,统筹用于物业管理区域内房屋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更新和改造。维修资金利息和统筹分账的使用额度,应当在管理规约中明确。
第二十九条已设立维修资金账户的物业管理区域,发生《市物业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的情形需要紧急使用维修资金的申请人提交下列申请材料一)维修资金应急使用申请表(示范文本(二维修资金应急维修工程项目说明示范文本;三维修资金应急维修工程实施方案(示范文本)。市物业管理行政
f主管部门应当根据不同情形对维修工程项目说明和维修工程实施方案进行细化和规范
第三十条申请资料齐备的,维修资金管理部门应当受理,并在受理后二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对符合条件的,拨付不少于核定费用百分之三十的首付款并将有关资料通过物业管理官方网站进行公示。申请人收到首付款后应当按工程实施方案和合同约定组织施工做好隐蔽工程及质量安全把关,竣工后依法组织验收。竣工验收合格后申请人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应急维修工程验收报告》示范文本)、《工程结算评估报告》等材料向维修资金管理部门提出维修资金余款申请同时将有关资料在物业管理区域显著位置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七日。维修资金管理部门受理余款申请后审核申报材料,对物业管理区域现场公示资料拍照留存并在物业管理官方网站公示有关资料.符合条件的作出审核决定拨付余款。
第三十一条一般单项维修工程在八千元(含)以上的,申请人应当委托具有法定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对造价进行审核;一般单项维修工程在二十万元含)以上的应当聘请监理公司实施监理一般单项维修工程造价在五十万元(含)以上的应当采取招标投标方式选择施工单位。应急单项维修工程在五千元含以上的申请人应当委托具有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对造价进行审核,有《市物业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情形更换电动机、制动器、减速器、曳引轮和控制柜等主要部件的重大修理及改造的提供电梯检验检测机构
f出具的监督检验报告;属于《市物业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至第七项情形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现场确认并提交情况说明涉及其他单位职能的,可以会同确认应急单项维修工程在二十万元含)以上的,应当聘请监理公司实施监理所需费用可从维修资金中列支市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应急维修施工、审价、监理等企业备选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