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及属于甲方或任何单位所属的道路的进出、使用等甲方的其他合理要求,无条件地提供配合工作。7.乙方每次收到甲方的工程款时,均须开具同等金额的税务发票。8.甲方或工程师认为工程进度拖后或施工质量不符合要求时,甲方或工程师有权要求乙方采取措施补救,当仍不能满足进度或质量要求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相关损失由乙方承担。9、乙方负责提供五份经甲方确认的方案图纸,一份交甲方,一份交项目管理公司,一份交工料测量公司,两份留作施工使用。八、承包方式本工程采用总价合同的方式进行包干。九、保修期在十级或十级风以下风力的前提下广告牌的相关画面保修壹年(人为损坏或不可抗拒力除外)。十、付款方式及工程结算
f1.单项工程施工进度完成到50时,付单项总价的30进度款;2.整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办理完竣工结算后10天内付至80;3.正常使用满一个月后付至结算款的95;剩余5工程款在保修期满后10天内付清;4.每次工程付款须经工程师、工料测量师和甲方的签认。十一、违约和争议1.由于乙方责任,没有按期完成施工任务的,每逾期一天按合同工程造价的2进行罚款并且甲方有权另外选择施工单位完成剩余的工程量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并赔偿相关损失。2.由于甲方未能及时支付工程进度款造成乙方不能正常施工,乙方有权顺延工期,并且向乙方支付未支付工程款的利息。3.当施工质量不符合要求时,甲方或工程师有权要求乙方采取措施补救,当仍不能满足设计及质量要求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相关损失由乙方承担。4.决争议的方式为:(1)甲、乙双方友好协商;(2)向东莞市人民法院起诉。
f十二、合同生效、终止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在竣工结算、甲方款项支付完毕,乙方将工程交付甲方后,除合同保修条款仍然有效外,合同其它条款即告终止。十三、其它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贰份。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或协议,补充规定或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甲方:东莞市商住区建造乙方:东莞市有限公司有限公司地址:东莞市旗峰路159号东远大厦地址:东莞市厚街镇康乐南路4巷9号签约代表人:签约代表人:日期:日期:
f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