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市民生微实事项目实施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增强群众获得感,激活居民自治,激发社会活力,努力推进社区治理现代化,使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好惠及民生,制定本实施办法。第二条本实施办法所称民生微实事是指社区群众关注度高、受益面广,贴近居民、贴近生活,群众热切希望解决、单个项目资金量少的惠民项目,主要包括:(一)促进社区融合发展、推动社区公共服务的社区治理营造项目;(二)完善社区安全防护、增强居民安全保障的消除安全隐患项目;(三)提升社区绿化品质、改善社区居住环境的社区环境整治项目;(四)健全社区文体设施、丰富居民娱乐生活的文化体育娱乐项目;(五)增强居民自助互助、提升居民综合素养的居民关爱公益项目。第三条民生微实事项目分为工程类和服务类项目。工程类项目主要推进小区文体设施完善、社区环境绿化美化、老旧小区环境整治、小区便民设施和公共设施维护提升,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修缮、拆除等;服务类项目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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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括公益性社会服务活动、居民文体活动、与民生相关的咨询服务或各类技能培训、以及与这些服务活动相关的以解决居民在社区生活所需为目的的物资购买等。
民生微实事原则上不含小区物业管理公司等其他社会主体应承担职责范围内的项目,工程类项目不与在建、拟建的政府投资项目重复,服务类项目不与各级公益创投项目及其他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重复。原则上已有政策安排或专项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列入本实施办法项目范畴。每个项目资金不超过10万元。
第四条项目来源主要包括各社区党组织、居委会通过各种形式公开征集社区党员、居民群众、驻社区单位、辖区企业或社会组织的建议项目;辖区“两代表一委员”在社区收集到的建议项目;也可在民生微实事服务类项目库中直接选择符合社区居民需求的备选项目。
第五条民生微实事项目实施范围原则上为全市各城市社区。
第二章工作流程第六条所有项目征集和实施应充分体现民意,按照规定的具体工作流程进行,充分发挥好居民议事会作用,最大限度地惠民、利民。第七条社区宣传发动,公开征集项目建议。各社区党组织、居委会要运用“互联网”优势,通过社区公众微信平台、社区活动等线上线下多种形式广泛向社区党员、居民群众、“两代表一委员”、驻社区单位、辖区企业、社会组织等公开征集项目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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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议,并汇总整理提交居民议事会。第八条议事会商议项目,拟定项目名单。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