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经济发展的投入,鼓励条件的地区发展农村集体经济,建立和完善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机制,除了农业“直补”以外,还应当加大农业机械化、农业技术化、农业产业化方面的补贴,加强扶贫开发力度,鼓励引导机关、企业、社会组织加入到扶贫队伍中来,由“输血式”扶持转为“造血式”扶持,提高农民生产积极性,增加农民收入,推动农村经济发展,最大限度的提高农民因收入不足而拒绝参保的问题。(2)提升农民参保意识由于我国农民受教育程度普遍偏低,传统的家庭养老思想根深蒂固,部分中青年农民尚未考虑自身养老问题,对养老保险关心程度较低。因此,脚踏实地地开展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宣传工作,对调动农民的参保意愿,提高农民的参保积极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村级组织,要大力加强对我国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宣传,使农民更多、更全面的了解我国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优点,特别要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以及开展文体活动、印制宣传手册、上门进行宣传等多种形式,把思想工作做到每一个农户、每一位农民心中。只有通过宣传,让农民了解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优越性,才能最大限度的提高农民的参保意识,才能使我国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逐步实现“全覆盖”。。(3)完善多元筹资机制从我国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资源来源情况看,仍然是政府、集体、个人三部分,但如前文所述,我国政府补贴这部分只有30,与发达国家60左右相比差距较大,因而必须进一步创新我国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筹资机制,使我国新型农村养老保险拥有充足的资金来源。一方面,应进一步加大中央财政支持力度,从我国经济发展实际情况出发,采取税收调节的办法进一步增加中央财政收入,在此基础上中央政府应由30的补贴额度逐步提高到发达国家60左右的补贴额度;省级政府应建立新型农村养老保险专项资金,通过“转移支付”的方式,进一步壮大市、县市(区)政府财力,提高地方政府补贴能力。另一方面,进一步拓展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资金“社会化”渠道,既要采取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补贴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的方式,又要积极鼓励、支持、引导社会资本投入新型农村养老保险,比如鼓励社会资本设立“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基金”、鼓励民营企业捐助“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基金”等方式,对于拓展农村新型养老保险资金来源具有重要作用,各级政府应当积极探索。(4)确保基金保值增值证券部门应抢抓养老保险基金入市的有利机制,从确保养老保险基金保值增值和促进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