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基建3〕1142021
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结算管理方法
第一章总那么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输变电工程建立管理,合理控制工程造价,标准公司输变电工程结算工作,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电网公司基建技经管理规定,制定本方法。
第二条本方法所称输变电工程结算〔以下简称“工程结算〕,是指对工程发承包合同价款进展约定和根据合同约定进展工程预付款、工程进度款、工程开工价款结算的活动。工程结算范围包括工程建立全过程中的建筑工程费、安装工程费、设备购置费和其它费用等。
第三条工程结算遵循“合法、平等、诚信的原那么,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合同约定。
第四条本方法适用于公司系统投资的35千伏及以上输变电工程〔含新建变电站同期配套10千伏送出线路工程〕结算工作,其他工程参照执行。
第二章职责分工
第五条国网基建部管理职责〔一〕负责公司系统输变电工程结算的归口管理,制定相关
f管理方法并监视检查。〔二〕负责工程结算数据集中管理、工程结算督察和工程结
算检查等工作。〔三〕负责组织开展公司系统输变电工程造价分析工作。第六条国网交流建立部和国网直流建立部负责所辖范围内
特高压交流、直流工程的结算管理。第七条省公司级单位〔省〔直辖市、自治区〕电力公司和
公司直属建立公司,以下同〕基建管理部门管理职责〔一〕贯彻落实公司工程结算管理有关要求,负责所辖工程
结算管理工作,审核批准工程结算。〔二〕负责配合国网基建部开展工程结算监视检查工作。〔三〕负责指导、检查、考核建立管理单位及业主工程部的
工程结算工作。〔四〕负责组织开展所辖输变电工程造价分析工作。第八条建立管理单位〔负责详细工程工程建立管理的省公
司级单位、地市供电企业、县供电企业,以下同〕管理职责〔一〕贯彻执行上级工程结算有关规定。〔二〕负责起草相关合同条款。〔三〕详细负责工程结算日常工作,开展工程量管理、设计
变更管理和进度款支付管理等工作,对承包人递交的工程结算文件进展审核,编制和上报工程结算。
〔四〕负责工程结算资料的归档工作。〔六〕配合开展工程结算督察、检查工作。〔七〕配合开展输变电工程造价分析工作。
f第九条业主工程部管理职责〔一〕负责详细落实工程结算管理要求,参与工程建立过程结算,审核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及时确认完工工程量。〔二〕负责组织设计、施工和监理等单位提交工程结算资料,预审并上报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