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职能分工(医疗组部分)
第一章医院功能任务
一、医院设置、功能和任务符合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的定位和要求
评审标准
评审要点
职能分工
111医院的功能、任务和定位明确,保证适度规模。
112主要承担常见病、多发病、部分疑难病的诊疗工作,兼顾预防、保健、康复功能,可提供24小时急危重症诊疗服务。
1121
【C】
支撑材料
1有承担本辖区常见病、多发病、部分疑难疾病诊疗的设施设备、技术梯队与处置能力。
2急诊部门独立设置,承担本区域急危重症的诊疗。3预防、保健、康复独立设置。
主要承担常见病、多发病、部分疑难病的诊疗工作。可提供24小时急诊诊疗服务(★)。
4根据病源,与三级综合医院距离较远或危重病人转诊困难的二级医院的重症医学床位数可占医院总床位的2。
5医学影像可提供24小时急诊诊疗服务。【B】符合“C”,并1重症医学床位占医院总床位的>3。
2且符合重症评估标准的患者≥30。
3医学影像(含CT、超声)可提供24小时急诊诊疗服务。【A】符合“B”,并
1重症医学科床位占医院总床位≥52且符合重症评估标准的患者≥40
113临床科室诊疗科目设置、人员梯队与诊疗技术能力达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二级医院标准。
1、相关设备名单、人员名单(医疗、护理)2、现场查看。3、重症医学床位及占总床位的比例。4、医院提供性服务的制度或规定、相关科室排班表。5、科室设置情况(医院执业证副本)
1、重症收入转出标准、病历资料
1、重症收入转出标准、病历资料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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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1诊疗科目符合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二级医院设置“基本标准”并获得执业许可登记。
2一、二级诊疗科目设置、人员梯队与诊疗技术能力符合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标准,至少保持在上周期医院评审时的层次。(提供评审前一年手术和住院的前十大病种)
(1)一级科室:
(1)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急诊科、重症医学科、感染性疾病科、中医科、耳鼻喉科、眼科、口腔科、皮肤科、麻醉科、影像科、病理科、检验科、药剂科、输血室,有条件的建立康复医学科、临床营养科室
(2)二级科室或专业组:
临床科室诊疗科目设置、人员梯队与诊疗技术能力符合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标准。(详见附件1)
1)内科:呼吸内科、消化内科、神经内科、心血管内科、肾内科、内分泌科等专业科室(专业组)中至少3个。
2)外科:普通外科、神经外科、骨科、泌尿外科、胸外科等专业科室(专业组)中至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