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及竣工验收时形成的文件。
(十)工程竣工验收:指工程竣工、试生产后,由有关主管部门组织的对工程的全面考核、检查和验收。
(十一)工程档案:即建设工程档案,是由工程文件经鉴定、整理、归档后形成的。
(十二)工程档案移交:一方面指工程设计、施工、调试、监理等单位根据合同、协议,在工程完成时向工程建设单位(以下简称建设单位)移交的经系统整理过的全部文件;另一方面是指建设单位内部基建部门将工程各阶段形成的文件经系统整理后定期或按阶段向档案部门移交。
第三章组织管理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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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第五条贯彻统一领导与管理的原则,确保工程档案的完整与安全,为工程建设提供有效的服务。
第六条建设单位应建立综合档案室,对档案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综合档案室承担基建单位和生产单位档案集中统一管理的双重职能,负责对施工、设计调试、质检、监理等工程各参建单位竣工文件的编制、工程档案的整理与移交工作进行组织、协调和指导。
第七条大唐新能源公司新建、扩建、改建和技术改造等工程各参建单位要建立各自的工程档案管理组织网络,由一位公司级负责人牵头,工程管理部统一协调工程、质量、材料、设备等各有关部门的档案工作。档案部门负责工程档案工作的组织、实施、监督和检查。
第八条大唐新能源公司基建工程档案管理工作要注重工程过程管理,贯彻工程档案管理与工程建设同步开始、同步进行、同步验收的要求。工程档案管理是工程建设管理的有机组成部分。各但闻应把工程档案管理工作纳入工程基建目标管理程序及工作计划,纳入工程质量保证体系,纳入有关部门和人员的职责范围、工作规范中,并有相应的检查、控制及考核措施。
第九条为保证工程合同档案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系统性,执行工程档案保证金制度,并在招标文件和合同文件中明确档案管理职责,档案保证金为合同项目结算价的1。档案保证金的提留和支付由建设单位计划、财务、工程和档案部门负责实施。对不按本规定移交档案的,视为合同违约,不返还档案保证金。对按规定移交档案的单位,档案保证金预以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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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还。
第四章工程档案管理职责划分
第十条建设单位职责(一)认真履行建设单位对工程档案工作统一组织和管理的职能,负责对大唐新能源公司工程各参建单位档案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和检查。(二)建设单位在工程招投标和签订合同协议时,应当设立专门条款,明确规定工程参建各方在工程文件收集、整理、归档等方面的责任,明确施工、设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