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火灾隐患的整改,是消防安全工作的一项基本任务,也是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的一项重要措施。消除火灾隐患的关键步骤在于整改,整改不落实,任何形式的防安全检查都会落空,失去意义。
一、火灾隐患的整改要求
学校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给予消除。整改火险隐患一要坚决,二要有紧迫感。当安全与生产发生矛盾时,必须坚持安全第一。整改火险隐患要从实际情况出发,坚持既要保证安全,又要经济合理。
1、领导重视。领导要切实提高对消防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善于权衡利弊,善于协调运筹。这样,火灾隐患定能消除。
2、当场整改。对检查出来的火险隐患,学校能立即整改的,就要立即整改,切不可拖延。
3、对一时解决不了的火险隐患,学校要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限期、限时、定人、抓紧整改落实。’
4、对重大的火险隐患,学校自身难以解决的,应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请示报告,求得解决,同时采取有效的应急措施。
二、火灾整改的方法
(一)当场整改
对下列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学校应当责成有关人员当场整改并督促落实:
(1)违章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等违反禁令的。
(2)消防栓设施、灭火器材被遮挡等妨碍使用或者被挪作它用的;(3)违章关闭设施、切断消防电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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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4)消防通道存在障碍物,影响通行的。(5)其他应当立即整改的消防违法行为。(二)对不能当场整改的火灾隐患,相关管理部门(总务处)或者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将存在的火灾隐患向学校的主要领导(校长)报告,提出整改方案。相关管理部门(总务处)或者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应当确定整改的措施、期限以及负责整改的部门、人员,并落实整改资金。在火灾隐患未消除之前学校应当落实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火灾隐患整改完毕,负责整改的部门或者人员应当将整改情况记录报送学校消防安全管理人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查。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整改的火灾隐患,学校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整改并写出火灾隐患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2020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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