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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资料42:按照市场经济的理论,宏观调控政策只是在市场机制失灵或者市场机制
不能解决问题的情况下发挥作用,因而它应该是间接的、持续的,而不应是短期的、频繁的,这样才有利于形成一个稳定的市场预期。在中国,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政策是否如此,可以从价格、供给、需求三方面加以探析。1对价格的宏观调控政策多年来政府宏观调控的视线一直在盯着房价,探讨房价是否合理,房价低了,财政政策就减税、鼓励投资,货币政策就降息放贷;房价高了,财政政策就加税、打压投资,货币政策就加息缩贷,如此几轮下来,房价却一浪高过一浪,被不断推向巅峰。频变的政府调控却难以达到预期目标。房价本身就是房地产价值的一个体现,价格多高才是合理,谁说了算,标准是什么是市场,只要承认市场机制的作用,它在任何时候,都是供求关系的真实反映。正如我们人的体温一样,在没有疾病的情况下成人的一般正常体温在36~37度之间,但在体内有病变的情况下,体温可能会上升到40度,甚至更高,这时的40度高温度是正常的吗?如果单就体温本身而言,在体内有病变的情况下,这个数字是正常的,因为体温升高是对病症的一种表现,这时不正常的是有病症的身体系统。同样的道理,房地产价格本身的高低并不值得过度探讨,我们将主要精力用于研究和讨论价格的合理性上是没有多大作用的,而从房价的角度制定的一系列短期调控政策更如同退烧药一样,是不可能祛除病原的。依据房价高低的变化做出的观调控政策肯定会是频变的、短期的。实际上宏观调控政策的着眼点应该放在供需关系上。2对供给的宏观调控政策在中国实行土地国有制度,政府是最根本的土地供给方,因此政府调控市场最有效的是如何做好土地的供给计划、国家和城乡土地供给规划、房地产业发展规划,而短期对供给数量的调控并没有解决中长期的供需矛盾。2003年,房地产市场开始出现“过热”迹象,为了防止房地产炒作,国家开始收紧地根,减少土地的供给,同时121号文的出台抬高房地产开发商的门槛和推迟了建设销售进度,短期使房价反而更高,楼市更热。对房地产市场供给的产品直接调控,并一定适合市场的需要。2006年,为了增加小面积套型的供应,缓解房价过高带来的总价过高,老百姓买不起房的问题,新的调控方案“7090”政策出台,执行效果表明,在很多城市出现一套房办两个或多个产证的现象。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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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淑华,杨凌志.中国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政策的频变根源.经济导刊,2009,9,92~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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