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历程
1949年,中国复制前苏联模式,建立了城乡分割的二元医疗服务社会结构:在城镇实行针对工人的劳保医疗制度和针对干部的公费医疗制度;在农村实行针对农民的合作医疗制度1985年被认为是医改的启动年,卫生部发布了《关于卫生工作改革若干政策问题的报告》核心思想是放权让利,扩大医院自主权,基本上是复制国企改革的模式。1992年,国务院下发《关于深化卫生改革的几点意见》,按照“建设靠国家、吃饭靠自己”的精神,扩大了院长负责制的试点,并要求医院在“以工助医、以副补主”等方面取得新成绩。在这一系列的改革中,围绕是市场化还是政府主导两种思路的争论。1994年,国务院决定在江苏镇江、江西九江进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社会医疗保险制度的试点,为全国医疗保险制度改革探索经验,由此揭开医改序幕。1998年,医改进入组织实施阶段。国务院颁布《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要求在全国范围内建立覆盖全体城镇职工、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并陆续出台医药分家、药品招标采购、医疗机构分类管理等一系列政策。2000年,以江苏省宿迁市为典型,医疗卫生事业尝试以产权改革为核心、市场化为主导的改革道路,产权改革开始在争议中推进。2000年2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体改办等8部门《关于城镇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和7月《关于城镇医疗机构分类管理的实施意见》,提出“建立新的医疗机构分类管理制度。将医疗机构分为非营利性和营利性两类进行管理。国家根据医疗机构的性质、社会功能及其承担的任务,制定并实施不同的财税、价格政策。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在医疗服务体系中占主导地位,享受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2003年初国务院提出《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意见》在全国范围内试点,,计划到2010年实现在全国建立基本覆盖农村居民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目标。2005年,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与世界卫生组织合作完成了一份研究报告《中国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报告得出结论,中国的医疗制度改革在总体上是不成功的。一石激起千层浪,引发了医改是市场主导还是政府主导的道路之争。2006年,由国家发改委和卫生部等14个部委组成的新医疗改革小组成立,开始新一轮的改革方案设计。2009年4月,新医改方案出台新医改5项内容一是加快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3年内使城镇职工和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保率提高到90以上。2010年,对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