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委发200225号
关于转发《关于实行发展党员工作失误责任追究制度的意见》的通知
各总支、直属支部、职业技术学院党委:现将中共大连市委组织部《关于实行发展党员工作失误责任追究制
度的意见》的通知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积极探索确保发展党员工作质量的有效途径,不断总结经验,完善制度措施,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发展党员的工作。
中共大连水产学院委员会二○○二年十月二十一日
主题词:发展党员制度意见通知
大连水产学院办公室
二○○二年十月二十三日印发
1
f关于实行发展党员工作失误责任追究制度的意见
大组通字20004号
为了建立健全发展党员工作监督机制,落实好发展党员责任制,切实保证发展党员工作质量。依据《党章》和发展党员工作有关规定,今年起在我市实行发展党员工作失误责任追究制度。
一、党委发展党员工作失误责任追究规定
党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二年内不能评为先进集体并给予主要负责人谈话批评或通报批评。
1、未把发展党员工作纳入党委工作日程,没做到定期研究、布置和检查工作,或没有党委组织员,不能正常开展发展党员工作的;
2、没有发展党员计划或随意更改计划盲目发展的;3、国有大中型企业党委所属的生产、经营一线党支部五年以上或村党支部三年以上不发展党员的;4、未按要求对发展对象进行集中培训的;5、对支部上报的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未在3个月内审批,或在审批两个以上的人入党时,未逐个进行审批的;6、在审批预备党员后,未组织或安排党支部组织预备党员面对党旗进行宣誓的;7、对党支部上报的预备党员转正决议未在3个月内讨论审批
2
f的。
二、党支部发展党员工作失误责任追究规定
党支部在发展党员工作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二年内不能评为先进集体,并对责任人给予谈话批评或通报批评;有下列第4条、第6条和第7条情形之一的,给予责任人党纪处分。
1、未按规定对入党积极分子定期进行考察并如实填写考察表的;
2、未按发展党员程序、不召开支委会(或支部大会)研究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的;
3、未按要求派出两名正式党员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或因工作不深入、不细致导致政审材料失实的;
4、以支委会代替支部大会,或以个别征求意见代替集体讨论表决,或虽召开支部大会但到会人数未达到规定要求而讨论接收预备党员的;
5、支部大会在讨论两个以上的人入党时,未逐个进行表决的;6、不如实填写支部大会决议,尤其是在填写到会和表决情况时弄虚作假的;7、在党委r